索引号: 014221701/2016-000006 分类:
发布机构: 李堡镇 文号: 李政发〔2016〕30号
成文日期: 2016-03-14 发布日期: 2016-03-14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印发《李堡镇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李堡镇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 李堡镇 发布时间:2016-03-14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李堡镇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李堡镇人民政府

2016311

 

 

 

李堡镇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意见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创新发展的关键一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年度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各项任务,按照狠抓基层打基础、健全机制强监管、深入整治不放松、改革创新促发展的总体思路,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实现 “建设新李堡、迈向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村、各相关部门的齐抓共管,使我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监管效能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现象和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镇不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用药安全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不断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量。

加强镇、街道、村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建设,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各部门的目标考核,使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落实到所有基层政府、监管责任人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在镇(街道)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所有行政村(居)设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及时收集报送违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信息和线索,协助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日常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形成广覆盖、网络化的立体式监管格局。大力推进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有效整合基层监管资源,确保基层监管无盲区、食品药品安全有保证。

(二)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环节监管,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种植养殖环节要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的全程监管和安全监测,进一步提高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数量,提升“三品”基地面积与耕地面积的比重。进一步健全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监管制度,督促农产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生产大户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并加大对种植养殖企业的监督抽查力度。生产加工环节要对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实施分类、分级、分等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巡查力度,提高监管效能。要严格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保障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安全,进一步强化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规范生产加工行为。食品流通环节要规范食品流通许可,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完善进货查验和购销台帐等制度,大力推进食品自检报告制,杜绝各类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工作,指导督促经营者自律。餐饮服务环节要继续推进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严格规范食品操作流程。大力实施“放心餐具”工程,积极开展创建餐饮食品安全示范镇、示范街和示范店活动。继续做好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建立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患防控和预警机制,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规范屠宰检疫程序,加强肉品市场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三)深入开展治理整顿,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深入开展“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农兽药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五类“违禁超限”违法行为。针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小作坊小摊贩小市场、食品初加工集中点等领域,集中排查整治出售过期食品、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组织开展食品各环节风险隐患的排查,依法查处非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二是扎实开展重点行业综合治理,进一步突出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农业投入品、食品包装材料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等各环节,围绕准入制度、监管制度、企业管理规范、设备工艺、操作规程等各个方面,全面开展综合治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良好操作规范,提高食品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的,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严禁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

(四)加强农家宴监管,努力打造农村食品安全放心工程。

各区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海安县农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狠抓十项制度的落实,对照农家宴申办标准和要求,督促农家宴承办者配足配齐设备设施,规范原料采购索证,进货查验、食品加工、餐具消毒等操作行为,确保农家宴安全卫生,让群众放心就餐。此外,各区镇要配合相关部门,切实抓好工厂企业、建筑工地和敬老院(福利院)等集体食堂的日常监管工作,防止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五)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德诚信建设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1224),积极开展守法经营的宣传教育,加大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的治理力度。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积极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单位的评比工作,全面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被吊销证照企业的有关责任人,依法实施行业禁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记录、人员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提高系统性风险防范能力。

按照“严格资质审核、逐步面向社会、实现资源共享”的原则,积极推进现有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着力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和运行机制,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加强食品安全动态监测工作,全面完成年初下达的监测任务。科学设置食品安全动态监测点,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各类监测结果要及时通过媒体公示,让公众知晓。对检测不合格食品,相关执法部门要依法对责任单位予以查处。要加强对动态监测结果的研判和分析,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要提前开展预测和适时预警,努力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度,真正把实事办好、办实。

(七)加强舆情监测,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机制,主动防范、及早介入、审慎稳妥地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完善部门间信息、事件通报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并分析研判食品安全舆情信息。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响应能力,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食品安全事件。

(八)加强宣传培训,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认知水平和应对风险的能力。一是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五进”活动,全力做好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加强对监管先进人物和诚信经营单位的宣传,进一步树立食品安全正面形象。二是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对各村食品药品信息员培训,全面提升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农业局、市场监管、卫生、建管等部门要认真制订培训工作计划,分期分批组织实施培训,要通过培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管理的水平,增强从业人员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识。四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报送工作。各村,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宣传报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每月向镇食安办至少报送一篇有质量的食品安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