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aslbz/2021-00062 | 分类: | 其他\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李堡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李政发〔2020〕54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2-20 | 发布日期: | 2020-02-2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李堡镇2020年人才集聚工作考核办法 |
李堡镇2020年人才集聚工作考核办法
各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海安市政府2020年人才集聚考核文件精神,加大蓝领技能人才、高校毕业生引进力度,更好地服务企业,保障企业的用工需求,特制订我镇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部门
二、考核内容及目标
蓝领技能人才264人、高校毕业生322人,具体任务见分解表。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确认
由于今年情况特殊,考核确认分为两个时间段,第一时间段为2月10日至省政府一级响应解除后30日内。该时间段内企业直接新录用我市返乡人员(2019年未在海安缴纳企业社会保险)和首次在海就业人员,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
第二时间段为第一时间段结束后至11月底。引进的高校毕业生、蓝领技能人才必须是当年新引进人员(户籍不限,高校毕业生必须是大专及以上学历),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首次以单位参保,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对2019年11月份前在海安单位连续断保三年以上的返乡务工人员不受首次参保的限制)。
各村(居)申报确认引进蓝领技能人才时将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报镇用工保障工作小组办公室,机关各部门申报确认高校毕业生时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毕业证书(大专以上)报镇用工保障工作小组办公室,由镇用工保障工作小组将上述资料带往市用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镇用工保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408室。(联系人:曹亚莉电话:88213631)
(二)计分办法
总分5分,完成任务进度达序时进度的村得基本分;完成任务超序时进度的村每超序时10%加0.2分,加分不超过1.5分;完成任务未达序时进度的村按完成比例得分。年终得分为各月考核得分平均值。机关部门计分办法比照村计分办法进行。
(三)奖励办法
(1)奖励参保人员
3月24日前引进的蓝领技能人才,奖励每名参保人员1200元(在市财政奖励后差额部分由镇政府补足);3月25日以后引进的蓝领技能人才,奖励每名参保人员1000元。
依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安县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海政办发﹝2016﹞19号)文件精神:“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各村根据本村经济实力自定补助标准,补助金额不超过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2)奖励招引蓝领技能人才的有功人员
3月底前完成招工引劳任务的村,按实际参保人数每人奖励200元;4月份后完成的村,按实际参保人数每人奖励100元。不完成的不予奖励。
附件:2020年人才集聚任务分解表
海安市李堡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0日
附件
2020年人才集聚任务分解表
分解对象 |
蓝领技能 人才 |
镇内高校 |
分解对象 (机关) |
镇内高校 |
|
陈庄村 |
15 |
10 |
党政负责人 |
/ |
|
新庄村 |
15 |
8 |
党群局 |
12 |
|
桑周村 |
15 |
10 |
经发局 |
25 |
|
丁所村 |
15 |
11 |
建设局 |
20 |
|
堡河村 |
15 |
9 |
执法局 |
16 |
|
中凌村 |
15 |
10 |
安监局 |
5 |
|
蒋庄村 |
15 |
10 |
管理中心 |
9 |
|
储洋村 |
15 |
9 |
服务中心 |
11 |
|
曹园村 |
15 |
9 |
农村局 |
26 |
|
红旗村 |
15 |
9 |
事业局 |
6 |
|
李西村 |
15 |
13 |
财政局 |
11 |
|
富庄村 |
13 |
8 |
街道 |
7 |
|
杨庄村 |
15 |
13 |
|||
李堡村 |
13 |
8 |
|||
园墩村 |
15 |
7 |
|||
李灶村 |
15 |
11 |
|||
三里村 |
13 |
8 |
|||
光明村 |
15 |
11 |
|||
合计 |
264 |
174 |
合计 |
148 |
|
合计586人 |
注:高校毕业生任务分解,机关部门按签到表人数,村委会是按村干部(含后备)人数。每一名干部招引1名高校毕业生。
海安市李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