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21701/2017-000001 分类:
发布机构: 李堡镇 文号: 李政发〔2017〕35号
成文日期: 2017-02-21 发布日期: 2017-02-21 有效性:
名称: 李堡镇2017年平安建设工作意见
李堡镇2017年平安建设工作意见
来源: 李堡镇 发布时间:2017-02-21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企事业单位:

今年开展平安建设活动以来,经过全镇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巩固平安建设成果,全面提升平安质效,推进平安李堡建设向纵深发展,李堡镇党委、政府决定今年是全镇开展新一轮平安建设活动关健年。

一、平安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1.指导思想:上级会议精神,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和组织政法、综治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以严格落实责任制为抓手,以基层系列平安创建为载体,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在基层的落实,为李堡的持续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造一个更加稳定的社会环境。

2.奋斗目标:在去年平安李堡建设的基础上,再通过今年的努力,力争全镇95%以上的单位达到创建标准,具体工作绩效努力做到“7个最低”、“8个不发生”。

“7个最低”是:

1)刑事案件万人发案率、八类主要刑事案件数量全县最低;

2)重大群体性事件、越级集访数量全县最低;

3)因矛盾纠纷引发的民转刑案件数量全县最低;

4)火灾、交通、安全生产等重大事故数量全县最低;

5)未成年犯罪率、流动人口犯罪率、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及社区矫正对象又犯罪率全县最低;

6)在校学生犯罪比率全县最低;

7)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比率全县最低。

“8个不发生”是:

1)不发生在全市、全县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群体性事件;

2)不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顽固分子聚集进京去省、赴市滋事案件;

3)不发生在全省、全市、全县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伤亡和巨额资财损失的重特大刑事案件;

4)不发生在全省、全市、全县造成恶劣影响的涉黑涉恶团伙犯罪案件;

5)不发生在全省、全市、全县造成重大影响的区域性治安混乱和突出治安问题;

6)不发生在全省、全市、全县造成重大影响的群死群伤恶性治安事故;

7)不发生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故;

8)不发生政法干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或作恶性案件。

二、平安李堡建设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各单位要将平安建设作为提高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保障工程,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民心工程,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对平安建设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精心制定新一轮平安建设的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周密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定期专题研究,并对防控体系建设、经费保障等重大事项形成决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直接抓,分管领导要重点抓、具体抓,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抓、共同抓。要健全“指挥畅通、网络健全、协调各方、反应灵敏、运作规范、保障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各单位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新一轮平安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议职能要进一步加强。不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认真查找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2.建立健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镇综治委各成员单位要围绕新一轮平安李堡建设的目标要求,研究制定本部门、本系统参与平安李堡建设的三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既要认真履行本部门参与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职责分工,又要扎扎实实地推进本部门、本系统的平安建设工作,并且加强与联系单位的挂钩共建工作,加大指导帮扶力度,共同提高平安李堡水平。政法各部门要强化已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能,加强执法管理,主动站在平安建设的前列。镇综治委下设的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铁路护路联防等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新时期新形势下有关专门工作的研究和思考,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措施、整合部门资源、增强工作实效上求突破。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平安建设中领导干部的失职渎职行为。组织部门要把各单位领导抓稳定、保平安的实绩纳入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宣传、广电、文化等部门要运用多种手段,广泛宣传平安建设的意义、目标、任务,跟踪宣传平安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平安建设上来,努力营造“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共建和谐,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人大、政协要适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平安李堡建设进行视察和评议,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推动和促进全镇平安建设工作的健康开展。

3.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要切实加强对平安建设的保障,将政法、综治部门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法机关执法办案经费、专门工作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镇财政要按省、市、县要求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经费在财政预算报告中单列,同时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大调解工作、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禁毒、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法制宣传及法律援助等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确保实际使用到位。

4.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和奖惩机制。在全镇建立健全“督查有力、考核严格、赏罚分明、奖惩到位”的检查考核和奖惩机制。一是建立和完善平安建设检查督办机制。将平安建设工作列为党委、政府的督办事项,纪检、组织、人事、监察、综治等部门要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督查检查,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限期整顿。二是完善综治和平安建设责任机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以及渎职失职导致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严格实行综治“一票否决”和领导责任追究。三是建立新一轮的平安李堡考评激励机制。对在新一轮平安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其单位领导、政法综治干部等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工作滑坡的村(居)、单位将严格按照年初的考评办法,予以追究。

 

                            李堡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