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21701/2015-000001 分类:
发布机构: 李堡镇 文号: 李委发〔2015〕72号
成文日期: 2015-10-17 发布日期: 2015-10-17 有效性:
名称: 关于李堡镇商会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李堡镇商会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 李堡镇 发布时间:2015-10-17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根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规定和县委统战部工作部署,我镇商会现已逾期届满,需进行换届。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我镇商会换届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本次商会换届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县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加强党委政府对区镇商会的领导;充分发挥工商联(商会)统战性、经济性和民间性的优势,切实当好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推动基层商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商会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在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进程中有新作为。

本次商会换届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我镇商会本届以来的工作和经验,研究确定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团结和带领全体会员为谱写“宜居宜业、幸福美丽新李堡”美好篇章作新贡献。选举产生第五届商会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理事。选举产生出席县工商联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

二、会议时间安排及主要议程

时间安排:换届大会时间初步确定在201510月下旬完成。

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海安县李堡镇商会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二)宣读《海安县李堡镇商会章程》(草案)、《选举办法》(草案)

(三)选举产生海安县李堡镇商会第五届理事会成员和出席县工商联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成员;

(四)召开海安县李堡镇商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五届商会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理事;

(五)新当选会长讲话;

(六)镇党委书记郁江同志讲话;

(七)县工商联领导讲话。

三、商会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由镇党委书记郁江挂帅,镇党委副书记杭华组长,单蓓、颜荔、吴兵(常务)任副组长,成员有陈一东、郭小飞、生文惠、任振宇、曹阳、杨、季聪。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吴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商会换届工作。

 

附件:1.商会入会程序及商会代表人选的基本条件

2.商会领导班子组成商会领导班子人选的基本条件

 

中共李堡镇委员会

2015922

 

附件1

商会入会程序及商会代表人选的基本条件

一、商会会员具备的条件、入会的程序及我镇商会会员的名额

(一)申请加入商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商会的会员可以是单位会员,也可以是个人会员。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爱国、敬业、守法。   

3.有加入商会的意愿,拥护商会的章程,富有奉献精神,热心商会工作,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4.在本镇经济发展中有一定的影响。

(二)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经镇商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3.由镇商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送《李堡镇商会批准入会通知书》。

(三)我镇商会会员名额:

出席换届大会的代表应为本商会的会员,名额一般为100名左右,镇商会代表由各商会负责推荐产生,镇党委、政府审核确定。

二、商会代表人选的基本条件:

出席换届大会的代表由本区镇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经济界人士、区镇分管民营经济工作的领导以及相关部门的人士组成。代表的基本条件是:政治合格、思想进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踊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光彩事业,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在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附件2

 

商会领导班子人选的基本条件及班子组成

一、商会领导班子人选的基本条件

商会领导班子人选,要从政治素质、熟悉经济工作、参政议政、社会影响、清正廉洁、组织领导水平和热心工商联工作等方面综合考察。是中共党员的,要政治素质高,民主作风好,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统战意识,善于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是党外人士的,要熟悉经济工作,热心商会工作,具有较强的经济、科技实力和良好的社会形象,社会贡献较大。要重点根据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所属企业的纳税额、在本行业中的地位、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或光彩事业的业绩评定其社会贡献。

二、商会领导班子组成

镇理事会人选的基本条件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热心商会工作,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民主,公道正派;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和光彩事业、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经济效益和纳税额位居同行前列。

镇商会理事会由镇党委、政府分管民营经济的领导、统战委员、区镇工业经济部门负责人和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组成,以非公经济代表人士为主,理事会规模一般为23-28人。

 

镇商会理事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3-9名,专()职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会长人选由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或区镇分管民营经济的领导担任,副会长由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统战委员、分管工业经济工作负责人担任,秘书长一般由区镇统战委员兼任。

镇商会班子候选人由商会提出,交镇党委、政府同意,报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共同会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