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aslbz/2022-00061 | 分类: | 其他\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李堡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李政发〔2022〕179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9-22 | 发布日期: | 2022-09-22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转发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2年国庆期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部门、各建筑企业(外来项目部):
现将《关于做好2022年国庆期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住建安〔2022〕195号)转发给你们。各建筑企业(外项目部)要按照文件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确保安全施工、安全生产;各部门要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督查,及时报送《国庆期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表》(数据分为三个阶段报送,一是国庆节前检查情况,即日起至9月30日;二是国庆节期间及党的二十大前检查情况,9月30日至10月14日;三是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检查情况)。凡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企业和项目,一律停工整改,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维护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迎接国庆及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国庆期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住建安〔2022〕195号)
2.国庆期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表
海安市李堡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2日
附件1
附件2
国庆期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表
填报单位(公章): |
分管领导: |
填表人: |
填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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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涉及方面 |
企业(项目) |
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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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数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派出检查组数 |
检查项目数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隐患通知书 |
停工整改通知书 |
移交处罚 |
警示约谈 |
通报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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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已整改 |
数量 |
已整改 |
数量 |
已整改 |
数量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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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
(个) |
(个) |
(个) |
(个) |
(个) |
(个) |
(个) |
(个) |
(个) |
(个) |
(个) |
(份) |
(份) |
(起) |
(人)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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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面排查施工安全隐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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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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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塔吊、施工升降机等起重设备及施工吊篮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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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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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节假日危大工程施工报备与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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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员密集场所周边工地节日施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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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开复工检查情况 |
备注:数据分为三个阶段报送,一是国庆节前检查情况,即日起至9月30日;二是国庆节期间及党的二十大前检查情况,9月30日至10月14日;三是党的二十大期间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