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海安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4-01-19 11:03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海安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8897206,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06号)。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含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全面推进科技工作信息公开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体系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2023年12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条,其中政策解读3条,部门预决算1条,重点工程和民生实事2条,公告公示8条,规划计划2条,人事信息2条,部门动态26条,科技服务26条,科普知识24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我局收到1条依申请公开,主题为“关于在海安举办年度学术论坛的申请”。接到该申请后,科技局立即联系申请人开展对接,详细介绍海安科技工作情况和海安科普馆运营情况,表明可以协助提供帮助。申请人对答复表示满意。

3.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特别是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信息获取的时效性,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对拟公开发布信息实行分类、分级审批,真正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依托海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栏目,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获取工作信息和办事流程。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含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追究机制,依法依规做好监督保障工作。积极参加政府办组织的各类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自觉接受日常检查和考核评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新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方面信息公开渠道单一。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主要依赖官方网站,缺乏多样化的信息发布平台,导致信息传播范围受限。改进情况:借助“海安科普”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科技科普相关信息。另一方面公众参与度不够。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与公众的互动和沟通机制,公众参与度较低,无法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改进情况:建立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机制,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及时回复公众的咨询和建议,提高公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因依申请公开办理产生的信息处理费。


海安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