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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科技局 | 文号: | 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8-01 | 发布日期: | 2017-08-01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聘任苏潇等2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
关于聘任苏潇等2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海科〔2017〕19号
县科学技术局 县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聘任苏潇等2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科室、部,中心:
经研究,决定聘任海安县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苏潇等2名同志:
苏潇同志任科技环境与条件科副科长;
季婷婷同志任科协普及部副部长;
以上同志的聘任期从2017年7月10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聘任期满后由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并根据个人德、能、勤、绩、廉和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结果,经科技局、科协党组研究决定是否聘任。
海安县科学技术局 海安县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7月29日
抄送:南通市科技局,南通市科协,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人社局,县编办,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