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面对疫情防控和经济下行压力的双重挑战,海安科技工作紧紧围绕我市“高质量发展争第一、百强排名进二十”目标,全力推动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向纵深迈进,持续深化科技创新体制综合改革,努力打好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收官战,为海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我市成为全省落实“科技创新40条”“科技改革30条”成效明显的地区,苏中唯一。我局被南通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二等功,南通科技系统唯一。中洋集团龙洋水产公司牵头项目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蓝色粮仓科技创新”重点专项立项公示,全省2项。获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立项2项,占南通2/9。新增省企业重点实验室1家,全省8家、南通2家。新增省企业院士工作站1家,南通唯一。入选省双创团队科技类1个,占南通1/4;省双创博士世界名校类1人,南通唯一。
1.坚持政策引领,建设创新型县(市)。围绕国家创新型县(市)指标体系和科技创新体制综合改革任务,研究出台《关于加快创新驱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强化科技政策供给,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在体制改革、高企培育、载体建设、科技金融、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更大力度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借疫情防控助企复工复产、科技项目申报、高企申报辅导等时机,广泛走访调研企业,加大科技政策宣传力度,让企业知晓政策红利,为企业创新减负,用“减法”换来创新活力“加法”。
2.深挖申报对象,全力以赴培育高企。紧紧围绕南通市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任务要求,召开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推进会,明确各区镇目标任务,做到责任到人、挂图作战。做好政策宣讲,分组对拟申报企业逐家走访、服务、宣讲,指导企业做好研发费用单独列支,鼓励企业认定后享受高企所得税减免政策,宣传“苏科贷”优惠政策,实现申报企业走访全覆盖。邀请省高企评审财务专家来海,组织审计人员专题培训,剖析高企申报过程中存在的财务问题,提高我市财务及专项审计报告质量。坚持省级专家预评审制,剖析申报难点,确保申报材料符合要求。跟踪对接申报认定情况,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示155家、净增105家、总数374家,均居南通首位。
3.针对疫情冲击,制定政策助企创新。为解决疫情期间科技型企业困难,及时制定政策,对上半年相关业务进行政策补贴。一是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苏科贷”业务实施财政贴息,“苏科贷Ⅰ”按照同期基准利率的40%进行补贴,单个企业不超过5万元;“苏科贷Ⅱ”按照贷款利率的20%进行补贴,单个企业不超过10万元。全年“苏科贷”突破2亿元,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二是实施租金减免政策。对承租科创园、孵化器、标准厂房等各类国有资产经营用房的企业免缴2个月租金;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运营载体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4.强化科技合作,广泛集聚创新资源。市政府与苏州大学签订全面合作协议,双方在科技产业发展、战略决策咨询、人才教育培养、医疗卫生平台共建、城乡规划设计建设等领域展开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战略合作。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以“机关部门服务企业科技行”活动抓手,引导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成功举办第七届“创新创业在海安”“中科院专家走进海安”等活动,取得预期效果。预计全年新增产学研合作项目246个,首台套及首创产品30个。
5.注重农业创新,促进科技强农惠民。积极打造海安现代农业样板区,指导以鑫缘桑蚕茧丝产业园、中洋长江珍稀鱼类产业园、雅周现代农业示范园为主体的南通国家农业园区海安示范区建设,并对近两年园区建设工作进行总结评估,为南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综合评估获得“优秀”奠定基础。着力推动农业及社会发展科技创新项目培育,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后补助项目立项各1项。新增省农业科技型企业1家,总数达21家。2019年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9.43%,南通第二。
6.强化科普工作,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试点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农技进千户、政策进百企、科普进十校”的“科技三进”活动,成功举办海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夏之韵”系列活动之“科技为民、实践有我”2020年“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等活动。突出疫情科普宣传,在海安日报、科普微信公众号、科技志愿者工作圈等推送新冠肺炎防护知识、科学辟谣信息100多条,为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创新社会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成功组建第一批共20人的科普讲师团,加强了科普宣传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