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来源: 海安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3-03-24 11:17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为市科学技术局下属相当正股级建制事业单位,挂海安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牌子,经费管理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市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创新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及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研究。

2.负责拟订促进科学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及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推动落实。

3.负责为全市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服务,开展与企业相关的技术创新、信息应用、学术交流、项目申报、科技金融、人才培养等综合服务活动。

4.负责科技经济、人才、政策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和各类科技项目及产品信息发布、展示工作。

5.负责开展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咨询、开业指导、创业辅导、人才培训、融资咨询等服务,组织融资路演对接活动。

6.负责统筹全市科技创新平台和机构引进,对全市产业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开展跟踪服务,组织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

7.负责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的应用、转让与示范推广,指导企业开展基础性研究工作。

8.承担全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监管的服务保障工作,参与组织社会科技力量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推进全市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9.参与开展科技人才对接和全市对外科技交流活动。

10.协助做好高企培育、平台载体、科技项目的管理工作。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