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重要会议的组织、重大问题调研与政务信息、文电处理、秘书事务、重要文件起草、档案管理、信访工作和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制订和实施;管理、指导机关和下属单位的财务、资产、房改工作;负责科技宣传、普法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文明机关等工作,并对全县科技进步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情况检查、考核;负责科技中心管理及后勤服务。承办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档案、培训、计划生育、老干部服务、工青妇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统战工作,联系有关民主党派;负责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联系地震局;负责科技环境与条件及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高新技术科工作职责
一、拟定全县科技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规划;
二、贯彻落实上级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的各项政策措施;
三、负责全县高新技术开发、引进、培育和产业化;
四、组织申报各类科技计划,并协调落实项目实施;
五、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双密企业、民营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申报认定
六、负责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
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使用、督查科技三项经费;
八、对创新基地、企业研发机构等创新基地进行业务指导,推进制造业信息化工程
科技成果科职责
一、组织科技成果鉴定,负责科技成果的鉴定、划密、推广及科技成果评审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三、负责全县的专利管理工作。
四、组织重点专利项目的实施。
五、负责全县的产学研合作工作,加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联系。
六、负责全县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七、负责科技中介技术的工作。
农村科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促进农村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
二、拟订全县农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管理农业科技计划、星火计划,会同有关方面组织科技兴农工作,促进农村科技产业化发展。
四、组织国内外农业科技合作与交流,扶持创汇农业。
五、指导全县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科技先导型支柱产业建设工作。
六、组织送科技下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