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海安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4-02-28 15:39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贯彻落实《纲要》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及我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我局结合科技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枢纽海安、科创新城”战略定位,以市委巡察和市人大评议为动力,践行“四敢”要求,深入推进更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持续深化科技创新体制综合改革,不断优化创新生态,为法治海安建设、打造新质生产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我市成功获评江苏省科普示范县(市)。

(一)依法履职,全力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我局建立了政府主导、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局办公会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结合重要节点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科普宣传周”、“送科技下乡”、“全国科普日”、“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月”、“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出动人员11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5200余份,展板40块,悬挂横幅12条,解答咨询3100人次。深入开展科技人才政策宣传月活动,提高科技政策的知晓度,先后开展政策宣讲20余场次,重点服务企业450多家,上门宣讲服务500余人次。持续深化“机关部门服务企业科技行”活动,强化每名机关干部的科技人才政策宣传意识和本领,累计赴企指导服务1800余人次,惠及企业458家。编制《2023年科技政策宣传手册》,共计印发1000余份。二是不断拓展宣传阵地有效开展普法宣传。持续在“海安发布”、“海安政企通”、“海安播报”、“海安科普”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科普微视频、科技新政解读、科普周周见、青少年科普等图文信息近400余条。常态化举行领导干部走进法治热线、领导干部法治讲座等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科技法律法规。积极利用海安科普馆宣传优势,累计开展“科学家精神宣讲”等科普活动85场次,拍摄短视频20余部,共接待观众2.7万余人次,团体组织62场次,活动报道被学习强国、中国信息报、江苏科技报等主流媒体录用,获批南通市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三是坚持依法行政推动机关高效履职。全年共组织申报高企395家、较去年增加133家。106家企业办理“苏科贷”业务,新增贷款4.792亿元。获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立项1项,省科学技术奖4项,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1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奖补立项3项。高新区高创智谷科创园被认定为国家级孵化器。先后组织200多家企业走进中科院、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对接,与扬州大学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赴长三角国家创新中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大学、江南大学对接交流。全市新增产学研合作项目318个,其中30万元以上项目150个。

(二)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制度落实

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当成重点工作,一是结合实际,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考核培训等方面依法行政规章制度建设,持续完善《行政首长问责制》、《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等依法行政制度和12项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二是加大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力度,狠抓政策合法制定、法律宣传、高企和项目申报公开透明、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等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强化法律顾问制度,为本单位依法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支撑。

(三)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按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要求,我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力度。一是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落实政策事前公开咨询、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并依托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参谋。三是规范专家评审活动,发挥专家评审对科技决策的参考和指导作用。2023年先后召开省市项目奖项申报工作会议10余次,对申报的每一个项目奖项都由分管负责人带领职能科室进行初步审核和形式审查,同时,邀请专家对初审项目进行把关,确保项目申报成功率。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普法

文明执法普法的前提是各项规定做保障,我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制定《市科技局、科协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市科技局、科协关于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三项制度”工作方案》等文件,专题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确保有序推进。二是政府网站公开,保证普法规范。定期通过政府门户网将科技政策、项目申报和科技工作的行政事项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监督。三是加强学习,严格文明执法。对2023年新增的2名行政执法人员按照要求完成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考试,不断强化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行政执法的监督和监管。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本单位共有行政权力事项6项,行政权力事项决定均在上级机关,2023年未收到来自企业和社会各界的矛盾纠纷调处申请,无社会矛盾纠纷。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加强监督

一是以2023年市委巡察整改为契机,严格执行《海安市科技局(科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相关采购需填写《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交易申请表》进行报批,并通过海安商城采购,抓好内部风险防范。二是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加大相关工作培训力度,及时修改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三是利用海安政府门户网发布法律法规、年度规划计划、科技项目办事申报指南、局协工作动态等各类政务信息近百条,以及《科技局、科协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6项政务制度,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提高站位,不断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结合实际,将法治建设列入党组中心组、三会一课、党组会议等学习讨论内容,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先后召开2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确保全局法治机制不断健全、法治责任持续压实、各项法治任务推进有力有序。

(二)强化学习,不断筑牢第一责任人思想防线

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工作,亲自谋划,纵览全局,按照局领导班子专题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明确集中学法的时间和内容,保证学法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带领班子成员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2023年12月还对推进法治建设情况进行了述职述法述安。2023年,分12次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交流研讨6次,进一步培养和提高全局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同时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意义、理论体系和丰富内涵,抓紧谋划推动新时期海安科创新城建设,把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海安科技工作的强大动力。

(三)强化宣传,精准高效依法履职尽责

积极推动法治建设下沉科研一线,注重学以致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与科普普法活动。2023年,我局主要开展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训进企业、科技人才政策宣传月、科普活动周等活动。通过组织参加专题培训、部门联系、企业调研、线上答疑等活动,培训人员800人次;组织相关企业开展科技项目申报、高企申报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共10次,受众人数达4000余人。扎实开展科技创新“三个三”工程,不断发力“大科创”格局打造、科创项目招引、高企培育和申报、载体平台提升、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普及与富民强农等工作。

三、存在问题

一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法治思想的论述领悟还不够深,把握精神还不够透,还存在以会代学的现象。二是科技类校外培训行政执法作为我局今年新增的权力事项,执法方式和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明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初步打算

1.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化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和贯彻落实,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的论述,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干部全面学、理论骨干深度学、普通群众紧跟学的格局。

2.在常态化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科技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持续扩大海安市科技政策体系的覆盖面和知晓度,通过开展集中专题授课、深入基层送法、制作宣传手册发放等形式,营造全社会浓烈的学法氛围。

3.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不断完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等制度,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落细。

                                           海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