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askfq/2021-00251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安开发区 | 文号: | 海开工委〔2019〕7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2-16 | 发布日期: | 2019-02-1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 关于印发《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向选择 “选派锻炼”实施办法》的通知 |
各党委、各党(总)支部: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向选择“选派锻炼”实施办法》已经党工委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
2019年2月16日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向选择“选派锻炼”
实 施 办 法
为加强开发区基层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宽基层干部教育培养及实践锻炼的渠道,促进其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不断提升,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为目标,以培养专业人才队伍为重点,从街村(居)及腾海集团选派人员至局(办园)锻炼,进一步开阔基层干部视野,改进工作作风,使广大基层干部在不同的岗位上,不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有效提高基层干部宏观思维、综合协调和解决问题的水平,打造专业型、复合型基层干部队伍。
二、选派方式
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在不影响下属部门(含街村居及腾海集团)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面向区下属部门公开选派优秀适岗同志到区局(办园)锻炼。
三、选派流程
选派工作充分考虑“挂用”双方实际需求,实行“双向选择”,增强锻炼的针对性和匹配度。
(一)提出申请。局(办园)根据本部门岗位实际情况,向党群局提交书面申请,明确锻炼岗位及申请锻炼人员理由。
(二)确定岗位。对各局(办园)提出的申请,党群局初审后汇总提交区党工委,由区党工委研究确定锻炼岗位及要求。
(三)双向选择。针对锻炼岗位要求,符合条件对象进行个人申请选择锻炼岗位,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拟申请锻炼局(办园),由局(办园)选择初步人选。
(四)确定人选。拟选派锻炼人选名单提交区党工委会议讨论票决,最终确定到局(办园)相应岗位锻炼人选。
四、人员管理
选派锻炼期限一年。锻炼期间人事关系隶属原单位,接受所在锻炼局(办园)工作安排、日常管理、考核,与原单位工作脱钩。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管理。党群局要跟踪了解锻炼人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局(办园)要根据锻炼岗位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分配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做好日常管理。派出单位要从全局出发,保证锻炼人员工作上与本单位脱钩,不得随意召回或安排工作任务。
(二)抓好考核。锻炼人员每半年向党群局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锻炼期满时,个人撰写总结,所在锻炼单位实事求是地对锻炼人员作出鉴定评价。期满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
(三)严肃纪律。锻炼人员在锻炼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主动作为、认真履职,积极树立良好形象。对锻炼人员放松要求或疏于管理,导致工作不力的,取消资格,退回原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对绕开程序、违反规定私自借人、用人的,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确保选派锻炼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