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askfq/2021-00045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安开发区 | 文号: | 海开工委〔2018〕21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8-20 | 发布日期: | 2018-08-2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进一步明确街道党委 办事处职能的通知 |
各街道党委、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强化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现对街道党委、办事处主要职能明确如下:
一、街道党委职能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组织带领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街道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讨论决定街道社会管理、经济发展和街道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各方面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共同推进街道建设。
(三)作为主体开展街道党的建设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四)领导街道行政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领导村(居)党组织、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党的工作。
(五)加强街道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村(居)党组织、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组织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和监督工作。按照党员管理职能,负责辖区内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七)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街道办事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要求、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辖区内村(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村(居)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促进村(居)委会发挥作用。
(三)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为辖区内各种经济组织提供指导、协调工作;加强辖区内集体土地等资产管理,做好本街道的资金管理、合理利用;负责辖区内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
(五)按照职责范围做好农业生产、集镇管理、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劳动就业、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六)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救灾等应急工作。
(七)做好本街道范围内的房屋征收、双招双引、秸秆双禁等中心工作。
(八)维护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九)负责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