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askfq/2021-00093 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安开发区 文号: 开纪发〔2021〕4号
成文日期: 2021-05-06 发布日期: 2021-05-0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 关于组织开展全区第十四个“5·10” 思廉日活动的通知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 关于组织开展全区第十四个“5·10” 思廉日活动的通知
来源: 海安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1-05-07 18:0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纪工委,各局办、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围绕一体推进“三不”战略目标,持续加强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为重点的全社会廉洁教育,积极营造正风肃纪反腐良好氛围,持续净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拟在全区开展第十四个“5·10”思廉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弘扬新风正气,共建廉洁社会”为主题,融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纪法教育,组织开展思廉日系列活动。

二、参加对象

全区各局办、国有企业、各街道、村(居)、基层站所全体党员干部。

三、活动安排

各级党组织要围绕“弘扬新风正气,共建廉洁社会”这一主题,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以组织以下形式的主题活动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5·10”思廉日宣传教育活动。

(一)开展廉政教育阵地实境教育。发挥好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功能作用,开展廉政实境教育。“5·10”思廉日期间,开发区廉政文化主题公园继续开放使用,各级党组织可预约登记,有序进园接受教育;同时各单位要借助“5·10”思廉日,丰富提升本单位廉政教育阵地,打造更有影响力的宣传教育基地。通过实境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深化教育效果,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牢记法纪红线,自觉做到廉洁从政、廉洁从业。

(二)开展“我是纪法宣讲人”廉政宣讲活动。“5.10”思廉日期间,邀请海安市“我是纪法宣讲人”廉政宣讲团成员及专家学者作主题宣讲,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上廉政党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纪检监察工作的古今传承、发展历程、趋势特点、基本经验等为主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格遵守党规党纪,争当清廉自守表率。

(三)开展重点岗位中层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轮训。在思廉日期间,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全市重点岗位中层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轮训,主要围绕廉政风险防控、精准规范问责、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通过讲案例、上党课、纪法专题辅导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重点岗位中层干部强化纪法意识、底线意识,在活动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自觉做到廉洁从政。

(四)开展廉政教育特色品牌活动。各单位结合各自廉政文化品牌,深入挖掘本地廉政文化资源,组织开展系列廉政教育活动。通过不同的活动载体,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和反面教材的警示警醒警戒作用,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拒腐防变能力。

(五)组织领导干部从政道德箴言征集活动。围绕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等方面的内容,组织开展箴言征集活动。箴言要求言简意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体现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箴言提倡原创,如引用须注明出处。各单位要将从政道德箴言征集活动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将征集活动作为党员干部加强从政道德自我教育的一个过程。每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至少报一条从政道德箴言。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正确把握一体推进“三不”的内涵,放大标本兼治的叠加效应、综合效能,将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结合起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接受教育,要把“5?10”思廉日活动的开展作为实现自我警醒、加强自我教育、促进自我完善的一个过程,广泛动员,精心组织,进一步涵养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二)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各单位要按照活动通知要求,统筹谋划,周密部署,确保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同时,要结合自身实际,分层分类,丰富完善活动内容和形式,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做实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创建活动品牌,营造良好氛围。

(三)严格责任,确保实效。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各单位要形成活动的专题总结,总结材料与“我是纪法宣讲人”廉政宣讲党课课件及宣讲图片、领导干部从政道德箴言一并于6月上旬报区纪工委(电子邮箱:godkiko@qq.com)。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