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南通市交通运输局、海安市安委办关于做好防汛抗旱防台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抗旱防台等应急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意识,树立底线思维
各单位和科室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落实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始终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充分认识今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强化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加强风险管控,从严抓紧、抓实、抓好交通运输防汛防台工作,确保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抗旱防台工作能够及时畅通,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二、强化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局决定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单位和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安全应急管理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和科室要在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层层抓好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好本行业防汛抗旱防台风主体责任,立即部署开展汛前检查工作,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确保防汛抗旱防台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突出重点领域,全面开展排查
各单位和科室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汛情、旱情、雨情、风情以及抢险物资的动态,根据本行业和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和完善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充实物资储备品种和数量,开展多种形式的队伍培训演练。要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进行全方位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遇有紧急情况或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局领导小组处置。
交通基础设施方面,要做好公路基础设施检查和抢通保通工作。按要求加强汛前、汛期巡查和隐患整改,确保排泄洪设施通畅。一旦灾情发生,在海安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及时组织力量抢通保通灾毁公路,畅通应急运输通道。加强汛期重点地区路网运行监测,确保重要点段监测视频传输稳定,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服务群众安全出行。加强对航道及航道设施的巡查和维护,及时开展抢通保通工作,加强通航建筑物运行安全管理,开展必要的应急演练,确保防汛度汛安全。
水上交通方面,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通航秩序维护,严格执行恶劣天气船舶禁限航要求。多渠道发布台风预警防控信息,指导辖区船舶做好防风工作,防止事故险情发生。
港口运营方面,要督促指导港口企业落实防汛防台等相关规定要求,科学安排港口作业,做好人员避险、设备避风、货物避水,特别是强化遇水燃烧爆炸危险品和大型港口机械防台风工作,切实落实防灾措施,确保港口生产安全。
道路运输方面,要加强客货运输安全监管和应急运输保障。重点强化对“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车辆检查维护和动态监控,结合气象预警和交通管控信息,及时调整运行安排。
城市公共交通方面,突出重点部位,加大防汛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督促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将气象预警信息纳入应急响应条件,进一步完善极端天气等灾害情况的停运机制和标准,针对性完善各项应急预案,不具备安全运行条件的,要坚决停运。
交通工程方面,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加强关键部位风险管控和重点作业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提前做好排险加固;严禁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域设置施工驻地,切实加强施工驻地周边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完善防汛防台施工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四、加强应急准备,强化值班值守
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抗旱防台应急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全系统要加强值班值守,强化24小时值班制度,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重点时段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的执行,保障防汛通讯设施畅通无阻,严禁发生脱岗、漏岗事故。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详细记录,及时传达上级汛情通报,了解基层汛情,确保信息畅通。各有关单位和科室要明确职责和要求,通力协作配合,切实做好防汛抗旱防台应急工作,要坚决服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组织调度,确保全系统上下政令畅通、应对有效。各单位和科室接到险情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开展抢险救灾和运输保障工作,做到险情早发现、早控制、早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