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交通运输部门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相结合,依法全面履行本部门职能,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面依法履行交通运输管理职责
(一)综合交通网络更加完善。328国道快速化工程建成通车,实现海安主城区至沈海高速西场出口5分钟通达。栟茶运河航道治理工程以及李港桥、集西桥、丁所大桥3座航道桥梁工程、崔母路等基本建成,亮化农村公路150公里,新改建农村桥梁10座,外联内畅的交通网络格局进一步构建。
(二)城乡物流发展取得突破。全面推进城乡物流服务一体化发展,创成省级农村物流达标县,是江苏第二批10个农村物流达标县之一。加快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布局,建成县级农村物流中心2处、镇级农村物流服务站8处、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206个,形成“2+8+206”的三级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农村物流覆盖率、直投率均为100%。以“交、邮、快”融合发展为重点,推动飞鹤公交公司与邮政公司、邮政公司与四通一达签署合作协议,目前全市开通交邮融合线路2条,初步实现“农村物流+电子商务”。优化完善公交客运服务网络,开通海安至如皋毗邻公交专线,优化南通理工学院(海安校区)至城区公交线路等。在全省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综合评价中,被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高级5A级。
(三)安全生产基础持续夯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日常+重点”相结合的安全检查,突出抓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要时期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今年以来共排查整改隐患329个,责令停产停业17家。修订完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海安市交通系统防汛防台防旱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开展安全应急演练4次,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应急处突能力。扎实开展“三清”专项行动,完成南通市级挂牌问题2项、海安市级挂牌问题5项。
(四)牵头做好全市疫情防控交通防控组各项工作。在高速、国省干线等重要交通节点设置疫情防控服务点,对来(返)海车辆(船舶)、人员进行查验,今年以来共检查车辆约71万辆,检查人员约78万次。常态化、精准化做好火车站、汽车站、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五)行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不断提高农村公路管理水平,海安“路长制”入选全国农村公路“路长制”典型案例,全省唯一(全国共15个典型案例)。开展非法码头整治成果回头看专项检查,进一步巩固非法码头整治成果;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升级完善改造,进一步提高使用频次;推进内河港口企业岸电设施建设,内河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并推动靠港船舶优先使用岸电。进一步加强运输市场监管,统筹推进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发展,对巡游出租汽车群体给予受疫情影响一次性财政补助资金1000元/辆。常态化开展道路、水路、工程建设等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六)部门联动执法形成合力。建立健全与公安、文广旅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着力形成各负其责、相互协作、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格局。会同市公安局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网约车专项整治活动,在春节、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围绕汽车站、火车站、南通理工学院等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查处非法网约车、“黑车”案件18起。会同公安、旅游部门加强旅游包车市场监管,对重点运输企业经营人开展集中约谈,督促落实安全措施,开展旅游包车联合执法2次,查处异地经营客车3辆。联合公安、市场监督、应急、商务等部门,开展非法加油联合整治,每月每周不少于一次联合巡查。
(七)污染防治攻坚深入推进。开展北凌河渔船整治专项行动,驱赶碍航捕鱼小船42艘次。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不断加强港口码头、工地扬尘监管。切实推进船舶污染防治和港口污染防治,全年船舶燃油快速抽检110艘次,全部检查合格;船舶污染登船检查441艘次,船载危险货物检查112艘次,船员管理现场监督检查60艘次,登记危险品船舶69艘次。累计接收船舶送交生活垃圾3792艘次、8.9吨,接收生活污水3607次、1173立方米,接收船舶油类污染物216次、12千克。配合开展秸秆秸秆禁抛禁烧工作,完成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1321辆。
(八)道路水运执法全面展开。规范化编制年度执法计划,科学制定月度执法工作计划,并严格实施、加强督查。开展公路、水运、工程领域“蓝盾”行动、农民工“安薪”行动、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船舶超载超限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申报“大件货物运输‘二重三化’服务”、“普法志愿队为重点交通运输企业量身订制‘普法餐单’,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二项2022年度法治惠民实事项目。
今年,共组织各类执法检查355次,路面检查车辆约1200辆,水上巡航512小时,巡航里程6380公里,联合公安开展水上交通安全联合检查4次,举办1次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演练,驱离桥区水域停靠船舶23艘次,驱离非法码头船舶靠泊作业41艘次,港口岸线使用检查120次,港口经营企业污染防治检查123次,发出整改通知书28份,完成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交办单28件,水上搜救“12395”接处警32起,道路运输违章异地抄告10起,“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企业33家。道路行政处罚共立案121件,查结111件;水路行政处罚共立案131件,查结131件,未发生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持续强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九)全面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局负责人的变动及时调整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交通发展的全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6次,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2022年机关目标绩效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
(十)贯彻实施领导干部“2421”学法制度。2022年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8次、各班子成员形成学法自学笔记5篇、科级干部年终撰写2篇学法体会、年终组织1次述法活动。持之以恒抓好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宣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等主题活动的重要学习内容,领导干部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带动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
(十一)规范应用信用监管制度。一是信用公示,对全市2021年度运输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进行公示,受群众监督;二是警示约谈,约谈2家2021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为“B”级的经营者,约谈1名纳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个体经营者,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三是跟进督导,提高治理质效,6月份,通过微信、电话方式告知30多家运输失信企业,履行相关义务;9月,提醒40多家水路、道路运输、驾培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十二)全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执法视音频记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式服装着装等制度,修订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公务出行管理、公务用车(船)管理等办法,全面构建机关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十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的作用。健全法律顾问管理和公职律师运行制度,进一步加大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济合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回复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复议诉讼案件办理等领域的参与力度,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查12次,代理民事诉讼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参与交通相关法律事务3次,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的智囊、助手作用。
(十四)开好行政执法专题民主生活会。分别召开“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专题民主生活会、依法行政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政府购买服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同志明确提出要求,带头开展批评,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时限,领导班子成员紧密结合实际,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针对行政执法工作自我批评,实实在在谈问题、讲不足,相互批评真点问题、点真问题,把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到位。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五)开展交通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完成服装和标志首次配发,完成1处执法场所、18辆车、船(艇)标准化改造,完成9辆执法车辆、9艘执法船艇标志改造,新购置一批吸油毡、测距仪、对讲机等执法装备,完成交通运输信息服务中心设施迁移,大队与基层中队之间开通光纤专线传输线路,新增监控点位9处,全市监控点位达114处。
(十六)开展“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第一时间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召开全系统主题教育动员会;分阶段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划定学习时间,细化学习内容;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全系统共组织开展谈心谈话99人次;积极听取民意民声,共发放调查问卷45张,征集行政执法工作意见建议4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联系执法一线实际,直面基层存在问题,梳理共性问题4条。
(十七)完成市委依法行政巡察专项巡察。2022年2月至3月,完成海安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交通运输依法行政的巡察工作,针对巡察反馈的意见,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反馈涉及14个具体问题,通过负责人谈心谈话、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出台工作制度等措施,逐一整改到位,通过此次巡察整改,全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得到整体提升,行政执法的流程进一步的规范。
(十八)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积极推行“不见面审批”,全年共受理各类审批事项32624件,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总办件数的76%,同比提升13%。二是做好“跨省通办”、“通城通办”,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跨省通办”、“通城通办”事项百余件,协助办事群众和企业申请“跨省通办”130余件。三是大力推行“证照分离”改革以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部分审批事项实行容缺受理信用承诺,全年通过证明事项承诺方式办理相关业务近百件。四是全面推行电子证照发放,全年共发放各类电子证照2万余张。五是继续深化“并联审批”“一窗受理”业务,加强各类重点项目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项目信息,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提前介入,预约办理,畅通审批绿色通道,接待各类办事人员约3600人次,接听并回复各类咨询约2800人次,群众满意度100%,受理办结率100%。
(十九)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培训学习。一是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网络答题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宪法、常用法律法规等理论知识;组织全系统人员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 “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法治知识竞答。二是针对执法人员业务薄弱的突出问题,由外聘专家和一线执法骨干授课,围绕执法业务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执法业务专题培训和行政执法实务案例精讲培训,2022年3月8日至11日,连续4天在海安市委党校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三是定期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测试,组织开展了国家安全法律知识考试、国家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执法人员审验(申领)执法证考试等专项测试6场,以考促学,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的综合素养不断提升。
五、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二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发挥“12345”政府热线、“12328”交通服务热线平台作用。找准服务群众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完善投诉问题的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强化群众诉求办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处置“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交通“12328”服务热线等各类群众诉求2195件,均能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运用系统观念预防调处矛盾,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提高风险预见预判能力。
(二十一)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信访渠道,着力加强初信初访办理质量。今年,共受理群众各类来信28件,其中通过阳光信访系统转办群众来信16件,受理群众来信3件,受理上级转交信访件9件;接待群众来访15批次,办结率、承办单位回复率均达100%。将各类矛盾问题举一反三、切实回应解决信访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提高群众满意程度,全力做好二十大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
(二十二)健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认真及时研究处理人大、政协提出的意见建议,2022年,我局共承办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共50件,其中主办件43件,协办件7件;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20件,其中主办件16件,协办件4件。内容主要涉及交通运输规划、工程建设、农路管理、公共出行等方面,反映了群众和社会关心关注的热点,建议提案完成率100%,满意率100%。
(二十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开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31次,重大案件复核3次。推进执法全面质量管理,加强执法突出问题通报和执法质量管理结果运用,加强对执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的监督,突出安全生产执法、货车超限超载执法、污染防治执法等监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测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七、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法治工作效能
(二十四)实时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实时准确进行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在海安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及解读、交通公共服务、政务动态、行政权力清单、联系方式和监督方式,并实时公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接受公众动态查询。认真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件,做到回复及时,内容详实。利用“海安交通”微信公众号发布交通工作动态,有效提高工作透明度。
(二十五)推动交通执法智能化。我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专门成立科技中队,大力推行利用科技手段进行非现场执法,安排专人对“两客一危”车辆运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对“两客一危”车辆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建成VHF船岸甚高频实时对讲录音调度系统、54处水上节点106路实时视频监控系统、1套船舶防碰撞桥梁警示系统、3套船舶高清抓拍系统;实施市县两级交通执法机构VPN专网覆盖。
(二十六)实现网络执法数据共享。与海安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共享经授权的音视频,实现监控互联互通。在非法营运车辆整治方面,执法人员充分运用省厅交通综合执法掌上APP,及时掌握我市所属辖区内非法营运车辆的动态信息,有针对性的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对照南通市执法支队下达的非营核查名单,通过相关联网数据,加大信息研判,获取核查车辆信息。对于本地区部分通行轨迹不规律的车辆,采取主动上门调查方式,对车属单位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制作文书材料、形成调查档案;今年,利用综合交通APP开展路面执法,完成市支队布置的非营整治核查任务6辆。在治理货物运输超载方面,执法人员直接通过省运政在线网络的定期数据推送,进行货物运输超载源头管理,实时掌握所属辖区内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超载情况,有效增强对货物超载运输的源头监管。
八、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十七)制定年初普法计划。局党组研究制定《海安市交通运输系统2021-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部署落实普法宣传工作。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执法大队和相关职能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年初制定普法项目清单,普法项目清单具体包括普法内容、普法节点、完成时限、普法形式、联动单位等内容,扎实推动普法责任精准落实,将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十八)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紧扣交通运输疫情防控第一线的工作特点,围绕防控物资运输保障、维护客运市场秩序、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等重点环节,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好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多次组织汽车客运站从业人员、城市(镇村)公交驾驶员、出租汽车驾驶员召开疫情防控培训会,向企业和从业人员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规、政策,督促企业做好售票和乘车管理,出入口测温,健康码查验,个人防护,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日常清洁、通风消毒、垃圾收集处理等工作。
(二十九)开展行业法规宣传。紧密结合交通三大攻坚战、行业治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交通重点任务,积极开展“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水上交通安全咨询日”“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在火车站、汽车站、公交车、出租车等客货运集散地,利用宣传标语、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加强对4·15国家安全日普法、长江保护法实施一周年、民法典、寄递业安全知识、著作权法、12·4国家宪法日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报送法治宣传短视频、漫画参加“法润海安”法治文化作品评选,选送作品“路勤”获市平面类二等奖。
(三十)利用多媒体普法。充分利用政风热线、应急之声、法治热线等多媒体对政策进行宣传解读,提升政策宣传解读质量,创新政策宣传解读方式,强化各渠道舆情信息汇聚共享,提升舆情监测处置和分析研判能力,及时准确回应公众诉求,通过重点难点问题和共性诉求的解决推动行业管理与服务质量提升。2022年10月份,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走进“法治热线”栏目,宣传水上交通安全法律知识,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
(三十一)推广志愿普法活动。通过志愿服务活动,向公交车驾驶员、出租车驾驶员、乘客及周围群众讲解平安综治、道路运输相关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运输知识,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夯实法治宣传群众基础。
(三十二)推进以案释法工作。把普法宣传贯彻到整个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在案件立案调查、陈述申辩阶段、违法行为的处理阶段,把法律给当事人讲透,杜绝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多次举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会,面对面的摆事实、普及法律,对案件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并通过说理式执法文书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均取得较好的执法效果。
九、存在问题及下阶段工作举措
对照上级要求,我们认为在以下几个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不强,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不同程度的存在避重就轻、畏难执法情绪,缺少做事担当的勇气。二是服务企业、方便群众办事的工作举措落实的不够深入。三是执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过程中的规范动作、文明用语等方面还有待提高。为此,我们在下阶段的工作中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正视问题,不断加以改进。
(一)高度重视,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好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等职责,全力推进“法治交通”进程。
(二)多措并举,提升执法水平。加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强化执法行为监督、开展执法文书评查,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三)统筹推进,健全信用体系。加快信用监管系统建设,以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为基础,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总体评级,根据信用评级情况,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落实联合奖惩,使行业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
(四)强化监管,巩固执法成果。积极开展打击超限超载、非法营运等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大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提升综合管理能力;继续加大水上监管力度和工程质量执法监督检查。持续深化和巩固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后的执法成果应用,总结完善工作成效,不断提升综合执法现代治理能力。
(五)借力科技,提高执法效能。积极运用科技手段精准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切实有效稳定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完善非现场执法监管网络和移动执法终端使用,助力现代执法能力不断提升,切实提高执法效率。
海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