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安市2023年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第十批)补贴资金的公示
根据《海安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方案(2023-2024)》(通海安环〔2023〕39号)文件精神,海安市2023年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第十批)已提前淘汰报废。经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海安市商务局,海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联合审核,确认符合规定的补贴条件。现将补贴对象及补贴资金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至4月24日,联系电话:0513-88906560。
附件:1.海安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登记表(第十批)
海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