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做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准备工作
来源: 海安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1-01-11 10:57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国家义务教育质量质量监测培训会精神,按照《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手册》《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操作手册》,对照《关于切实做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校全流程组织工作的通知》,按序时规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全面高质量接受质量监测打下坚实基础,确保监测过程规范、确保监测数据真实、确保监测工具保密。

二、核查内容

核查各样校测试准备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测试工作人员培训、学生测试用文具物品准备、测试用计算机配备、测试场地布置等方面的情况,并确认样本校是否安装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问卷调查系统”客户端,是否进行校长、教师网络问卷填答练习和学生答题卡填涂练习。

三、具体要求

1.完成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修订完善样本校质量监测实施方案(含疫情防控)和现场测试应急预案,于9月16日前发局备案,邮箱:hajydds@163.com

2.设置测试场地。按照规规定要求根据实施方案设置好测试现场办公室、保密室、测试教室(有条件的样本校可于测试前三天布置,最迟须于测试前一天布置)、校长与教师问卷填答室,打印制作好各类门签、桌签(可暂不张贴,备查)。做好监测公示、教学调整及设备物品准备。

3.组织好宣传教育与校级培训。在测试年级全体师生和参测教师中积极宣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落实质量监测各岗位人员工作责任的基础上,组织所有岗位工作人员开展培训,组织好综合演练,熟悉现场操作流程。9月14日下载安装好校长、教师问卷调查系统安装包,9月14日-18日开展校长与教师问卷调查系统的填答练习,组织学生进行答题卡填涂练习。各样本校可根据学校实际组织多次练习,务必熟练掌握。

4.完成测试准备工作问题排查。逐项对照《样本校测试准备工作自查清单》(见附件)开展自查,于9月16日前将自查表(扫描件)发局备案,邮箱同上。自查发现的问题须在9月20日前全面解决,无法解决的须在9月20日下午5:00前向市局报告。9月21日局将组织责任督学、主监测员校现场核查验收。

附件:样本校测试准备工作自查清单(样例)

市教育督导室

2020年9月11日




附件:


样本校测试准备工作自查清单(样例)

自查要点

基本要求

落实情况

校长对监测的认识

充分认识到监测工作不对学校进行排名、评级,要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监测过程的规范性。


充分认识到保证监测工具安全与保密的重要性。


熟悉、掌握测试组织的各项要求和相关人员职责。

参测师生情况

上报的学生名单符合实际情况,无多报、瞒报的情况,确保不出现冒名顶替或大规模缺测现象。


学生、教师信息上报后如有增减,已有相应处置办法。

人员安排

及宣传培训

按要求选派了校内测试工作人员,通过培训使其明确自身职责,掌握操作流程与规范。


通过宣传教育与培训,测试年级全体师生明确认真如实填答的重要性,了解监测工具安全与保密的工作要求,明确参加测试的相关纪律和责任。


疫情防控

按要求制定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能有效保障参测师生、测试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


工具运输安全

运输监测工具的车辆安排到位,能保证专人专车运送。


测试场地设置

测试现场办公室环境优良,配有保险柜或带锁文件柜,作为临时存放监测工具的专用保密柜。


测试教室安全、卫生、无干扰、有足够空间,单人单桌,保证测试生之间有一定距离;文具物品配备齐全。

校长与教师填答问卷填答室安全、卫生、无干扰,所配备计算机可正常使用并能联网,已安装“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问卷调查系统”。

测试场地外设置明显的警戒线。

模拟练习情况

通过模拟练习,测试年级学生掌握填涂卡填涂方法,参测教师掌握问卷调查系统的具体操作。


公示栏设置

在校内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留有测试学生名单的公示位置。


测试当天教学秩序的调整

做好测试当天的校内教学安排,不影响其他学生正常上课,并能够确保参测师生的安全和监测工具的安全。


现场测试应急预案

对测试当天可能发生的应急事件(如停电、断网等)制订了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备注


样本校(公章): 校长(签名): 填表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