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海安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02-28 15:26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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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不断优化政务环境、服务效率。安排专人对涉及我局的权力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全面梳理教体系统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其他权力等6个权力类别62个权力事项,逐一明确责任科室,落实行权事项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制度,优化各项事权流程,精简提交资料,提高办事效率。

2.加大行政监管力度。健全教育执法监管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坚持常态化开展检查,健全随机抽查方式,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全年参与任务5次,开展单一部门抽查2次,跨部门联合抽查3次,共检查主体21家,检查结果回填率100%。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治理,2023年共组织多部门联合检查12次,其中市级层面3次;出动巡查组和违规培训处置组人员500多人次,执法人员23人次,巡查培训机构386家次,查处违规机构和隐形学科类培训点21个,均现场责令整改。推进教体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准确报送信用承诺、红黑榜、双公示、诚信案例等信息。

3.依法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招生行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修订《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全面推行中小学、幼儿园线上报名及阳光招生监管;出台《2023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建立和完善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科学评价机制和考试招生制度。规范教育收费,对义务教育经费落实情况、教育收费情况、教辅材料管理与发放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全市教育收费规范。规范招生考试,完善招生信息平台,推行招生政策、计划、程序、结果、咨询申诉“五公开”,确保阳光招生、和谐招生,实现各级各类考试零差错,圆满完成招考任务。

4.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教育民生工程,全年实施为民办实事工程4项、重点工程14项。建成实小北校区、金港学校、海中公寓楼,新增小学学位3240个、高中学生宿舍床位1200个。实施幼儿园照明提升工程,已累计为45家幼儿园安装健康照明灯4688盏。组建城区、各区镇教育集团24个,实现集团化办学县域全覆盖,一体化教育联盟城乡全覆盖,获评“南通市集团化办学先进单位”。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2023年我市共落实学生资助经费1970.9395万元,20895人次受益。其中免除普通高中、中职阶段学费和学前教育保教费11787人,金额1332.817万元;发放各学段助学金9108人,金额638.1225万元。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1.规范文件清理。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要求,落实落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把审核范围、严守法律规范,做好“法治体检”。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完成教体局权责清单编制工作。

2.明确工作体系。明确法治建设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建立健全行政监管、信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立体监管体系。与各完职中、局直各单位、各区镇教办、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法治建设责任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各区镇教管办分别与所属学校签订责任状,层层分解责任,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将各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纳入对区镇教办、局直学校全年教育工作的综合绩效考核。

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与学校整体发展、教师专业成长相统一的校本培训制度,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健全完善“海安名师”工程及其配套政策的意见,加大教育人才引进力度和定向师范生委培力度,吸引外地名师来海从教、海安学子回乡从教,鼓励本地教师锻炼成才。出台《中共海安市赴外支教群体支部工作办法(试行)》,创新赴外支教队伍管理模式,海安教育品牌效应持续放大。推进职教“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落实职业学校新教师“师范教育+企业实践”入职培训和职业学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管理制度。健全健身辅导员、指导员队伍,提高素质,保障“健康海安”工程稳定发展。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确定了教体局党组工作规则,及本单位重点决策事项清单,包括需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其他应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重大行政决策及时公开。

2.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对重大决策、办法、意见的出台,坚持公众参与、集体研讨、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审查等程序要求。先后召开2次法治建设专题会议,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各项工作。局党组会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具体任务和措施,局行政办公例会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商讨解决突出问题。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执法人员管理。重视执法队伍建设,现有教育体育行政执法持证人员35人,全部在岗在编,坚决杜绝无执法证人员上岗执法现象。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做好政府执法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强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推行“三项制度”,下发《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做到事前公示执法权限、依据、程序、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事中执法人员要主动亮明身份,佩戴或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事后公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情况;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对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

3.加大依法行政力度。用好江苏省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管理系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示和规范管理。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审批和教师资格认定,各行政许可案卷均符合主体合法、行政许可项目合法、适用法律依据合法、程序合法、审批工作规范,明确执法案卷标准,规范文字记录,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五)依法应对重大突发事件

1.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始终将安全稳定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成立市教体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建立突发事件等信息沟通和联动机制,完善下发《海安市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海安市教体系统防汛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和预警体系。

2.加强突发应急值守。召开学校应急值守工作专题会议,规范值班室建设,强化应急值守工作规范和纪律要求。积极组织地震、火灾、校车、防暴等应急疏散演练,中小学每月1次,幼儿园每季度1次,着力提升师生自救互救技能。11月份,成功组织2023年海安市学校应急疏散救援综合演练。

3.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内容,列入《2023年教体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方案》,教体局党组和局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带头开展学习。广泛开展科普宣教活动,开展交通、消防、传染病、食品等公共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组织应急逃生技能培训,聘请公安、卫生、消防等部门专业人员进行应急逃生能力培训,有效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健全管理体制,拓展职责任务,完善聘任机制,强化条件保障。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均聘请法治副校长,定期开展讲座和咨询活动,尊重和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权利。建立学校校务委员会制度,将家长、社区、社会的力量引进学校管理体制,通过校务委员会制度推进学校决策更加科学、可行,有效防范风险,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

2.做好依法化会矛盾纠纷工作。认真做好12345热线办理,密切关注市长信箱,自觉接受市人大、政协监督。2023年度阳光信访平台共受理信访件29件,其中国家级14件、省部级7件、南通市级3件、海安市级5件,办理评价满意率100%。截至11月中旬,本年度共受理各级12345工单1058件,均按时办结。受理市长信箱38件,其中南通市级20件,海安市级18件,满意率100%。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提高行政监督要求。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机制,常态化做好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建立健全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监督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双减”政策文件精神,积极构筑“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新高地。“学习强国”、人民日报等多家媒体先后40多次推介我市双减及课后服务工作经验。

2.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规范公开目录,依据三定方案和职责要求,不断完善我局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的方式、时限、形式、责任,确保按时、全面公开。规范公开形式,坚持把网站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及时在市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公开栏目公布相关内容。同时,通过“海安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手段公开信息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绘制公开流程图,做到职责清晰、责任到人。今年以来,在海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85条,在海安教育信息网主动公开信息213条。

3.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出台《教体系统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强化安全管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在全系统全面落实各岗位安全责任,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建章立制,从制度入手,强化源头防控,坚持标本兼治,形成长效机制,通过制度管人管事。以校园文化建设和廉政意识培养为载体,构建了监督管理、廉洁文化和惩防预警三大体系,提高全系统拒腐防变能力。

(八)打造数字法治政府

1.积极探索互联网+教育路径。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平台,面向广大师生提供优质的资源服务和政务服务,打造教育系统重要的公共服务产品。建成覆盖全市互通共享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探索“双减”背景下的互联网与各学科的融合教育。构建一批机制灵活、优势互补的“跨区域、跨学校、跨学段、跨学科”创新教育实践共同体,积极构建“互联网+教育”教学新生态。积极开展省智慧校园创建,促进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教学领域的深度应用。

2.创新实践互联网+执法模式。大力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行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实现由传统执法向智慧执法转变。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落实,编制完善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推进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服务平台全面应用,开展常态化、精准化、智能化监管。开展校园长及网管员400多人的网络安全培训和网络安全应急演练,网络安全警钟长鸣。

3.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对教育城域网和教育网站群进行了升级改造,开展了教育网站群内门户网站年度审核工作,规范账号的申请和使用。持续优化“一网通办”服务,有序对接“一网通办”“互联网监督”和告知承诺信用体系建设,提升网办掌办效率,引领群众改变传统办事习惯,极大地提高群众办事效率。实现中高考成绩和录取信息查询工作,增强教育便民服务能力。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全责任体系。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及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市教体局、区镇教办(局直)和基层学校三级法治建设责任体系,全面加强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局长会研究推进法治教育相关工作,亲自协调法治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与机关各科室和基层学校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明确法治建设的目标要求,将各单位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二)深入开展学习,提升治理水平。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相关内容,采用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定期开展学法心得交流。举办教体系统行政干部高级研修班,安全、法治管理干部培训班,邀请法治理论专家开设讲座,不断提高法治学习质效。用好领导干部学法笔记本,做好学法记录,撰写学法心得体会,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强化教育宣传,创建法治品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普法宣传,组织学习《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依法规范机构办学行为。加强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完善教育内容和形式,加强指导督促,进一步扩大宪法学习宣传的覆盖面和参与度。加大学校普法宣传力度,利用普法网站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结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青少年法治宣传月”开展系列活动。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理念还不强。法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教育执法配套机制还不够健全,教育执法仍处于软状态,法治思维融入实际执法亟需进一步强化。

(二)执法队伍、执法水平效能还不高。全市教育系统法治机构建设还有空间,在依法行政的实践中缺少专业的指导,新时代新形势下执法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法制宣传、法治文化创新还不足。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等方面创新不足,与工作实际结合不足,学法用法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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