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安市体育赛事活动指导员专项工作机制
来源: 海安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02-24 09:37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加强我市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工作,根据《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意见》和《江苏省贯彻<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我市体育赛事活动指导员专项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1.加强我市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指导服务,在竞赛组织、参赛保障、安全管理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综合考量体育赛事活动的项目、级别、规模等要素,结合体育赛事活动指导员的综合能力,按照择优、公开、就近原则分级选派体育赛事活动指导员。

2.在我市进行体育赛事活动指导的赛事活动指导员必须获得江苏省体育局核发的《江苏省体育赛事活动指导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在我市进行体育赛事活动指导的体育赛事活动指导员应认真执行《江苏省体育赛事活动指导员管理暂行规定》,受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管理,每次开展体育赛事指导工作时须征得海安市教育体育局同意后方可开展指导工作。

4.体育赛事活动指导员开展指导工作时应当佩带证章,着装得体、语言文明、行为规范,加强安全管理,防范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自觉树立体育赛事活动指导员的良好形象。

二、赛前风险评估认证

体育赛事活动指导员应当与赛事主办方、承办方保持和谐关系,互相尊重、相互配合。体育赛事活动指导员负责指导赛事安全风险防控、应急处理、医疗救护和赛事组织等工作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检查监督体育赛事活动的场地、器材、交通、食品卫生等安全保障重点环节;全面掌握体育赛事活动举办情况,完成信息采集和分析评估工作并及时上报。

三、建立健全“熔断”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熔断”机制。督促赛事组织单位认真细化应急处置预案,组织赛事联调和应急演练。根据气象、水利、地震、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发出的预警信息及有关灾害、事故信息,赛事组织负责人、技术代表、体育赛事活动指导员等要结合赛事实际,及时提出建议意见,必要时直接向当地体育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启动“熔断”机制。

四、开展专项检查督查

成立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专项督查组,对全市范围内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开展检查督查,重点围绕赛事组织、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等方面开展可行性和完备性检查。对比赛场地、竞赛器材、临时设施、食品安全、流线设计等重要环节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必要时采取相关熔断措施。

五、建立追责问责机制

建立体育赛事活动全过程责任追究机制。依据“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未严格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方案、未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未及时处理相关举报或预警信息的赛事活动组织者、属地体育部门等,予以严肃问责。对体育赛事活动监管不力,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