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及时响应南通市空气质量异常预警,发布预警信息2次,会同属地部门督促污染源落实应急管控措施。常态化对省控站点周边各类污染源进行精准溯源排查,更新重点区域污染源清单,交办问题点位56个。加快推进臭氧污染“夏病冬治”工程项目,截至目前124个项目已完成102个,完成率82.3%。持续推动铸造、水泥、玻璃等行业专项治理。开展历年大气治理项目“回头看”,发现问题31个,正在推进整改。截止5月21日,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4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7%;优良天数比例为78.9%,同比增加0.9个百分点。
2.推进水环境质量提升。围绕断面水质提升工作,每日关注各河道水质情况,开展重点流域水质巡查和加密监测,及时发布断面超标预警。根据工作要求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率达89%。推进涉磷企业整治工作,开展涉磷企业排查信息填报。推进2024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截至目前,68项工程已完成35项,完成率51.47%。2024年1-4月份,15个市考以上断面优Ⅲ比例为93.3%。
3.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开展畜禽养殖平台信息报送。按照土壤污染源头防治项目调查方案开展周期监测。督促2024年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履行相关法定义务。完成紫石涂料地块土调评审。督促辖区内排污许可证中涉及一般固废企业注册申报固废系统,督促辖区内危废产生单位提交2024年度危废管理计划首次申报,召开固废系统一般工业固废模块填报培训会。配合南通市局开展2024年度危废规范化工作。
4.进一步强化执法力度。5月份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共抽查污染源企业50家,发现一般环境问题12个,均督促按期完成整改。开展核与辐射双随机执法检查,共抽查核与辐射企业3家;联合城管部门对渣土运输船只专项联合检查;开展全市16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业务培训会;召开全市119家重点企业在线监控业务培训会;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办海安市环境监测领域计量管理业务培训,全市187家相关企业参加。
二、6月份重点工作计划
1.继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异常天气应急管控工作,推进省控站点周边污染源的溯源排查,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加快推进臭氧污染“夏病冬治”工程项目,力争在6月底前完成年度VOCs治理重点工程全部项目。持续推进铸造、水泥、玻璃等行业专项治理。摸排家具行业源头替代情况,并建立源头替代管理台账,对已实施源头替代的开展“回头看”,确保取得实效。
2.持续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持续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开展断面水质提升工作,密切关注断面水质状况,及时发布水质超标预警,开展巡查溯源,推进问题整改。继续推进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推进全市涉磷企业排查整改工作。推进2024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确保工程项目按序时进度完成。做好汛期准备工作,督促各区镇、相关部门开展汛前专项大检查,加强污水管网维护,开展工业企业、船舶码头、畜禽水产养殖等巡查监管,做好断面及周边支流污染源管控。
3.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督促2024年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履行相关法定义务。完成吉庆镇南废金属地块和兴东金属等地块土调评审。2022、2023年开展隐患排查“回头看”的企业完成系统填报。督促全市危废产生单位申报2024年度危废管理计划、督促全市排污许可证涉及一般固废产生单位申报固废系统。
4.强化环境执法保障。继续按相关要求,组织双随机、核与辐射双随机、多部门联合检查等行动。紧盯环境质量形势,持续开展水、气环境质量执法保障专项,严肃打击偷排、超标排等恶劣环境违法行为,对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做好“联+管”,促进第三方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做好日常普法和政策解读等工作,常态化开展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和环保政策宣讲提醒工作。
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