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ashbj/2020-00188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安生态环境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8-18 发布日期: 2020-12-1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调整局领导分工的通知
关于调整局领导分工的通知
来源: 海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12-17 10:27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调整局领导分工的通知

本局各科室、执法局、各分局、监测站,各区镇街生态办(环保办):

经局研究,现将本局领导分工调整如下:

吴金祥 主持局全面工作,统筹党风廉政建设和各类综合性考核。

柳培文 负责干部人事管理、机关目标绩效考核管理、生态环境执法、土壤生态环境管理、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核与辐射环境管理、环境安全、产业园区和建设项目环保服务、排污许可证管理等工作。

分管海安生态环境执法局、土壤与固体废物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联系海安生态环境执法三局。

周 晖 主持党总支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和作风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环境法制建设、环境宣传教育、生态环境监测管理、生态环境科技、环境监测安全等工作。

分管党总支部、工会、共青团和妇联、

法规宣教科、生态环境监测站,联系海安生态环境执法二局。

吕红梅 负责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环境信访工作;联系海安生态环境执法四局。

柯光明 负责生态文明建设、自然生态保护、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村(村庄)环境整治、秸秆禁烧禁抛、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治理、离退休干部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机关安全生产、办公和后勤保障、物资采购和项目建设招投标、内审、环境统计、地方中心工作(房屋征收、双招双引、科技行等)等。

分管办公室、综合科;联系海安生态环境执法五局。

沈林玲 负责水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大气环境管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等工作,协管产业园区和建设项目环保服务、排污许可证管理。

分管水生态环境科(海洋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

郜宝龙 协助分管党建、党总支等工作。

徐 伟 协助分管双招双引、科技行等工作; 联系海安生态环境执法一局。

王 忠 协助分管生态环境执法、环境安全等工作。

特此通知

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