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调整局领导分工的通知
本局各科室、大队、站,各镇环保办:
经局研究,现将本局领导分工调整如下:
丁国祥 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代管市环境监测站;联系大公镇、墩头镇。
柳培文 分管干部人事管理、环境监察、环境应急与安全;分管市环境监察大队、局环境监察监测科;联系高新区。
周 晖 主持党总支工作;分管党的建设、作风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污染防治、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协助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代管财务管理;分管局污染防治科、局法宣科、工会、共青团、妇联,代管财务科;联系白甸镇、南莫镇。
吕红梅 负责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环境信访工作;联系曲塘镇、雅周镇。
徐 伟 主持开发区环保分局工作;联系开发区。
柯光明 分管生态文明建设、农村(村庄)环境整治、机关安全生产、双招双引、板块经济培育、服务企业科技行、房屋征收、老干部管理、拥军优属、综合治理、政务公开、结对帮扶、环保学会、节能环保业商会、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畜禽粪便处理中心和区(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及考核、物资采购和项目建设招投标;分管局办公室、局生态科、农村(村庄)环境整治办、板块培育科;联系李堡镇、滨海新区。
特此通知
海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