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安环党〔2025〕2号关于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4-24 11:09 累计次数:551 字体:[ ]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领导分工作如下调整:

马贤芳: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统筹党风廉政建设和各类综合性考核。

柳培文:党组副书记

负责局日常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和作风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负责工青妇和离退休干部管理;负责改革创新、产业培育、地方中心工作等。协管产业园区和建设项目环保服务等工作。

唐 勇: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一局局长

负责海安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一局全面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管理、机关目标绩效考核管理、行政管理、局重点事项的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内审、机关安全生产、办公和后勤保障、物资采购和项目建设招投标;负责各类综合性考核和局系统争先创优;负责水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分管办公室、水生态环境科(海洋生态环境科),协助分管土壤与固体废物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沈林玲:总工程师

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生态环境监测管理、环境监测安全等工作。

分管综合执法科、生态环境监测站。联系海安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二局。

程 伟:副局长

负责环境法制建设、环境宣传教育、舆情管理、网络宣传(文化);负责环境信访工作。

分管法规宣教科、环境信访调处科。联系海安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三局。

王 浩: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接组织协调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督察、巡视(察)、审计等工作;负责环境应急与安全、大气环境管理工作。

分管生态环境应急科(安全生产监管科)、大气环境科。联系海安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四局。

杨晓燕:副局长

负责生态文明建设、自然生态保护、环境统计、环境科技、污染物减排、排污许可证管理、排污权交易、产业园区和建设项目环保服务、财务管理、双招双引、科技行、政务服务等工作。

分管综合科,协助分管办公室。联系海安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五局。

王啸天: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土壤生态环境管理、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核与辐射环境管理。

分管土壤与固体废物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各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党建工作负总责,履行“一岗双责”。

中共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