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环境统计报告
来源: 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11-17 09:46 累计次数: 字体:[ ]

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现将海安市2020年相关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

一、调查范围

排放源统计系统中,工业源的调查对象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中纳入重点调查的工业企业(不含军队企业),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工业企业以及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实际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有污染物、温室气体产生或排放的工业企业。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调查对象为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其中,污水处理厂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不包括企业内部自建自用废水处理厂)、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其他污水处理设施。

二、数据分析

(一)区域总体情况

1.调查对象数量

2020年,全市共筛选254家重点调查单位,其中238家工业企业、14家污水处理厂、2家危废处置企业。

2.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20年全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1705.167916万吨,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610.018吨、氨氮13.061吨、总氮114.658吨。工业废气排放总量513.122402亿立方米,工业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477.396吨、氮氧化物排放量798.097吨、烟粉尘排放量437.414吨。污水集中处理厂总设计处理能力为14.4645万吨每日,污水年处理量为4068.603万吨,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为31.671657万吨,综合利用量为28.304476万吨,(含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0.02816万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2.038823万吨,(含处置往年贮存量0.009913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