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七批)
来源: 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5-02 10:36 累计次数: 字体:[ ]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
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JS202204200047 南通市海安县通榆河大桥,生态红线以内建有两家无名废品回收站,破坏周边环境。 海安市 其它 2022年4月21、22日,海安市政府组织高新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海安街道进行现场核查。
1.经核实,“两家无名废品回收站”分别为:南通图展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开始从事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领有特种行业名录管理证;海安县凤来废旧物资回收站,2012年开始从事废旧金属、民用废旧物品回收,领有特种行业名录管理证。
2.经查,图展贸易有限公司紧邻通榆河,位于通榆河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在从事废旧金属回收工作,现场有抓机、吊机、打包机正在作业,场地内堆放有废旧回收金属。该单位厂区内场地均已硬化,作业场地已配套建设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生活污水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现场未发现有污水入河情况。
3.经查,凤来废旧物资回收站紧邻通榆河,位于通榆河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已停止废旧金属回收作业,场地内仍堆有废旧回收金属,该单位厂区建设有围堰,配套建有初期雨水收集池,现场未发现有污水入河情况。目前该单位已停止废品收购,正着手搬迁事宜,场地内堆存的废旧金属因疫情原因未能及时清理运出。
部分属实 1.海安市高新区、海安街道按照《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要求,对图展贸易有限公司、凤来废旧物资回收站依法实施关停。
2.海安市海安街道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强对两家单位的巡查,督促立即停产搬迁,清运废旧金属,并做好后续的场地清理工作。
2 D2JS202204200075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3290011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储备粮库以仓储粮食3万吨调整为4万吨为由,停用2015年9月28日取得的环评批复文件,并于2017年10月12日自行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不需要验收,粉尘防护措施变得更加笼统,居民防护距离由100米变成无明确要求。因实际运营能力未调整,不应该降低环评等级;2、海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相关立项文件中明确,项目需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实际上至今未验收;3、按照最新的管理名录要求,若不需要验收则对项目地址有明确要求,该项目不符合防护距离要求;4、熏粮食异味扰民,至今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开窗通风时异味更加明显;5、码头虚假整改,在原围墙内部新建围墙,若按新围墙边界计算符合卫生防护距离,但事实上厂址未发生变化;6、该项目2016年竣工,不适用于2017年实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7、公示称该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于2018年11月7日通过海安市行政审批局验收,但其中环评批复落实情况由企业自行填报,环评要求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企业填报时弄虚作假;8、新建围墙在河边,未起到隔音作用;9、雾炮未正常开启,开启时因距离居民区较近,影响居民生活;10、根据环评批复,该粮仓用于储存净粮,实际存放粮食含尘量较大,达不到环评批复要求。 海安市 大气 噪声 其它 2022年4月22日,海安市政府组织海安生态环境局、雅周镇政府进行现场核查。
1.南通市城供粮油有限公司张垛储备库,主要从事粮食储备、周转。储备库项目已进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码头项目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2017年10月该单位小麦、谷物仓储能力由3万吨调整为4万吨,设计运营能力增加30%以上,按要求应重新编制环评文件。该单位2017年10月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备案,登记备案项目无需验收。
3.2022年4月雅周镇政府委托第三方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后评价,评价认为基本落实了原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并做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采取改进措施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熏蒸尾气排放量较原环评得到减少,下风向落地浓度低于环境质量标准,可不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有关变更符合《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中“原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要求不得擅自降低”的管理要求。海安市行政审批局对此后评价报告出具了备案意见。
4.该单位2022年至今粮库一直处于封闭熏蒸过程中,未开窗散气。2022年4月22日,使用磷化氢气体检测仪对仓库外的区域随机检测,未检出。但根据以往调查情况,粮库熏蒸后进行通风散气时,存在异味扰民的现象。
5.该单位储备库用于储存小麦、谷物,装卸粮食过程中采取防风抑尘罩、防尘网、雾炮喷淋等措施防尘,码头平台两侧各设置6米高墙。2021年11月9日曾对该单位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噪声开展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因该单位近期未进行粮食进出库作业,未能安排监测。
6.该单位码头项目明确码头平台界外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2021年3月,海安行政审批局发现报告表存在遗漏环境敏感目标的问题,要求该项目仅保留西侧泊位(含吊机及辅助设备)并安装隔离设施,东侧泊位不得安装吊机和投运使用,确保保留作业平台界外5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该单位于2021年4月实施整改,最近居民距离码头平台东边界54米,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该单位于2021年7月编制变动分析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报海安生态环境局备案。
7.该单位码头项目2018年1月经海安市行政审批局审批,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于验收时,东侧泊位一直未安装吊机,只将满足5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西侧泊位吊机及辅助设备纳入验收,2018年11月通过海安市行政审批局验收。
部分属实 1.海安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储备库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规范装卸作业,及时对车辆、船舶装卸的粮食进行覆盖,进一步减少粉尘和噪声影响。加强熏蒸废气收集处理,减少异味外排。
2.海安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单位的日常监管,督促其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并根据储备库熏蒸散气安排,加强恶臭浓度监督性监测。
3.属地政府督促南通市城供粮油有限公司张垛储备库清空其码头东侧距离居民户最近的2号平房仓(10、11号粮库);同时,加强网格化巡查监督,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
3 D2JS202204200019 南通市海安县滨海新区老坝港,江苏洪波智能家具有限公司,喷漆异味扰民。 海安市 大气 2022年4月21日,海安市政府组织海安生态环境局、滨海新区管委会进行现场核查。
1.江苏洪波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整体租用赛赢新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厂房,2022年1月开始投产,从事户外休闲家具制造。该企业户外休闲家具生产项目经环保审批,暂未完成环保验收。
2.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未生产,检查发现该单位喷漆工段未按环评审批要求使用低VOCs含量的水性涂料,而是使用油性漆,同时该单位也未按环评审批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部分属实 1.海安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单位立即整改,严格落实环评批复要求,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
2.海安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备案和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含量涂料进行喷涂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拟合计处罚4万元。
3.海安市政府责成滨海新区管委会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强对该单位的管理。
4 D2JS202204200010 南通市海安县角斜镇沿口村8组,海安县恒通建材有限公司,废气扰民,东西厂区无环保设备在线监控,东厂区占用已复耕土地4亩,西厂占用已复耕土地5亩。目前该厂停产。 海安市 大气 其它 2022年4月21日,海安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进行核查。
1.经查,恒通公司东厂区实为海安旺奭新型墙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烧结多孔砖、烧结空心砖的生产加工。该企业年产8000万块新型墙材生产项目和码头建设项目均已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恒通公司西厂区实为海安县恒通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砖瓦生产销售。该企业年产1亿块烧结保温多孔砖(砌块)生产项目和码头建设项目均已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
2.现场检查时,旺奭公司因疫情影响自3月31日开始停产。该企业粉碎、分筛工段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排放,现场检查发现除尘设施排气筒被大风刮坏,正在修复中。烘干焙烧工段废气通过双碱法脱硫后经35米排气筒排放,排口安装有烟气污染物自动监控,并与江苏省污染源末端监控系统联网,现场调阅该单位停产前部分废气在线监控数据,未发现异常。海安生态环境监测站曾于3月22日对该企业进行废气监督性监测,结果符合标准。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码头吊机周围未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安装喷淋设施。另查,该企业确占用1693㎡的挂钩复垦地块。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约谈沿口村及企业并督促企业尽快退出占用地块并复垦复耕,目前该地块正在进行清退工作。
3.现场检查时,恒通公司因疫情影响自4月2日开始停产。该单位烘干焙烧工段废气通过双碱法脱硫后经45米排气筒排放,排口装有烟气污染物自动监控,并与江苏省污染源末端监控系统联网,现场调阅该单位停产前部分废气在线监控数据,未发现异常。海安生态环境监测站曾于3月18日对该企业进行废气监督性监测,结果符合标准。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编制完成。另查,该企业2020年时确占用1339㎡的挂钩复垦地块,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及时退出所占用土地,恢复土地原状,2020年12月该地块已退出占用。
部分属实 1.海安生态环境局责令旺奭公司安装布袋除尘设施排气筒维修及码头吊机周边喷淋设施的,未整改到位前不得生产。
2.海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旺奭公司退出占用地块。
3.海安生态环境局对恒通公司未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款2万元。
4.海安市政府责成滨海新区管委会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强对两家公司的巡查监督。
5 X2JS202204200013 南通市海安县角斜镇沿口村沿口工业区和如东县袁庄镇竹园村交界、栟茶运河两侧,聚集大量建材企业,排放污染物,噪音扰民,琉璃瓦面层涂色高温下产生有毒气体,严重污染环境,如:鑫琦陶瓷等。 海安市 大气 噪声 2022年4月21日,海安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海安市鑫琦陶瓷、旺奭墙材、恒通建材三家企业进行核查。
1.海安鑫琦陶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陶瓷制品生产、销售。该企业高档仿古陶瓷制品生产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领取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因疫情影响不在生产。烧成工艺废气经回旋式地下降尘房加碱喷淋及除尘脱硫脱硝工艺处理后排放。排放口已安装废气在线监控,并已与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联网,现场查阅废气在线监控数据均达标。海安生态环境监测站曾于3月10日对该企业废气和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结果符合要求。该企业曾于3月25日委托江苏添蓝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废气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2.海安旺奭新型墙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烧结多孔砖、烧结空心砖的生产加工。该企业年产8000万块新型墙材生产项目和码头建设项目均已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因疫情影响自3月31日开始停产。粉碎、分筛工段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排放,现场检查发现除尘设施排气筒被大风刮坏,正在修复中。烘干焙烧工段废气通过双碱法脱硫后经35米排气筒排放,排口安装有烟气污染物自动监控,并与江苏省污染源末端监控系统联网,现场调阅该单位停产前部分废气在线监控数据,未发现异常。海安生态环境监测站曾于3月22日对该企业开展废气监测,结果符合标准。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码头吊机周围未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安装喷淋设施。
3.海安县恒通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砖瓦生产销售。该企业年产1亿块烧结保温多孔砖(砌块)生产项目和码头建设项目均已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时,恒通公司因疫情影响自4月2日开始停产。该单位烘干焙烧工段废气通过双碱法脱硫后经45米排气筒排放,排口装有烟气污染物自动监控,并与江苏省污染源末端监控系统联网,现场调阅该单位停产前部分废气在线监控数据,未发现异常。海安生态环境监测站曾于3月18日对该企业进行废气监督性监测,结果符合标准。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编制完成。
部分属实 1.海安生态环境局责令鑫琦公司加强车间清扫,对破碎工段加装喷淋装置,减少粉尘逸散。
2.海安生态环境局责令旺奭公司完成布袋除尘设施排气筒维修及码头吊机周边喷淋设施的安装,未整改到位前不得生产。
3.海安生态环境局对恒通公司未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拟处罚款2万元。
4.海安市政府责成滨海新区管委会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强对海安市三家建材公司的巡查监督。
6 D2JS202204200024 海安县李堡镇、角斜镇多家乡村浴室燃烧木材,无除尘装置,废水直接进入雨水管道或河道,烟囱高度不符合相关要求。 海安市 水 大气 2022年4月22日,海安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海安市李堡镇、滨海新区(角斜镇)的浴室进行排查。
1.经排查,海安市李堡镇、滨海新区(角斜镇)李堡镇8家、滨海新区(角斜镇)10家。
2.经查,海安市李堡广达休闲中心使用江苏广达医材集团有限公司蒸汽供热,原生物质锅炉已停用;海安鑫海亚浴室使用一台电加热炉;鑫玉源休闲会所使用电加热热泵机;海安市李堡天乐大酒店使用地源热泵;其余14家浴室每家均使用1台小型常压热水锅炉。排。
3.经查,浴室废水属于生活废水,李堡镇8家浴室的废水接入市镇污水管网,排至海安李堡滇池水务有限公司处理;滨海新区10家浴室的废水接入市镇污水管网,3家废水排入滨海新区国海水务处理,7家废水排入角斜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4.经查,14家使用常压热水锅炉排气筒高度均不足20米,参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4要求,未达要求高度,同时相关浴室也未能提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
部分属实 1.海安生态环境局责令14家浴室对锅炉进行整改,确保达到规范要求,并按规定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浴室恢复营业后,分别对浴室锅炉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如出现超标情况依法处理。
2.海安市政府责成李堡镇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强对乡村浴室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