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高新区区镇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 海安高新区 发布时间:2022-11-28 16:44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的有关规定,对海安高新区区镇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海安高新区区镇开发建设规划

规划范围:规划区位于海安城区西南部,包括三里闸综合产业园、现代建筑产业园、高新区综合产业园、电子信息产业园、粮食物流园、孙庄工业集中区、隆政工业集中区等七个片区,总面积约15.2平方公里。

用地及产业布局:规划形成“七组团”的布局结构,即七个产业组团。

产业发展构建:重点发展机械制造、半导体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食品等特色产业。

基础设施:园区范围内实行区域供水。园区规划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管道就近排入区内水体,废水接管至鹰泰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区域电源为规划500kV仲洋变,园区规划由新奥燃气供应,保留现状中压燃气管道,以胡集高中压调压站及城市门站为源头,在现有管道基础上完善中压管网。园区规划由华新热电有限公司和江苏联发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集中供热。

二、规划实施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周科长联系电话:0513-88783917

通信地址:海安市海安镇花园大道66号

三、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025-85699125 邮箱:306696890@qq.com

通信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

四、征求公众意见

1、征求意见范围:可能受到园区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以采用信函、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者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1)。

                                               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海安高新区区镇开发建设规划(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