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江苏琦智安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10万条泛血管介植入高值耗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来源: 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6-01-07 09:01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年产410万条泛血管介植入高值耗材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川路300号1号楼;

建设单位:江苏琦智安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海安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租赁南通海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栋厂房,建筑面积为7338.69m2,购置挤出机、成型机等设备,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血管内导管110万条、挤出管300万条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严格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洗衣废水一起接管至鹰泰水务海安有限公司处理,尾水排入栟茶运河。污水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 B 等级标准,同时达到鹰泰水务海安有限公司设计进水标准要求。鹰泰水务海安有限公司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2026 年 3 月 28 日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C 标准。项目雨水经市政雨水管网就近排入团结河,排放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 1 中Ⅲ类标准。(二)在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排气筒设置及高度等符合《报告表》要求。本项目挤出、注塑等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氨、MDI、TDI、IPDI、PAPI,聚全氟乙丙烯(FEP)管、聚四氟乙烯(PTFE)管包覆产生的氟化氢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含 2024 修改清单)表 5 中相关标准,浸亲水涂层及固化、危废仓库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1 中相关标准,本项目有组织废气通过 1 个排气筒 DA001 排放,两个标准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均为 60mg/m³。实验室废气硫酸雾、镍钛丝激光切割、焊接产生的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1 中相关标准。挤出、注塑等产生的氨、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含 2024 修改清单)表 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中相关标准。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氟化物、镍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表 3 中标准限值,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中相关标准。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2 中标准限值。(三)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管理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六)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公示时间: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13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818702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