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审批决定公告] 关于南通斯达瑞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高铁自动化控制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来源: 海安高新区 发布时间:2023-11-06 08:50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区于2023年11月03日对《关于南通斯达瑞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高铁自动化控制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海高新投资〔2023〕051号)。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见附件)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06日-2023年11月1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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