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 南通志和电气有限公司变压器配套附件生产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来源: 海安高新区 发布时间:2025-04-03 10:13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变压器配套附件生产搬迁项目;

建设地点:海安市江海西路202号;

建设单位:南通志和电气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南京博环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南通志和电气有限公司租赁江苏亚威成套电气有限公司现有厂房约45145平方米,将原变压器油箱及配件生产项目搬迁至海安市江海西路202号,并新增片式散热器生产线和预制舱生产线。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使用国家限制、淘汰类工艺设备,不生产国家限制、淘汰类产品,同步落实节能、环保、安全、消防、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并办理相关手续,达到国家相关标准。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产变压器油箱4500吨、配件1000吨、片式散热器4000吨、预制舱1000吨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严格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接管鹰泰水务海安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栟茶运河。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 1 中 B 等级标准,同时还应满足鹰泰水务海安有限公司的设计进水标准要求。鹰泰水务海安有限公司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水洗用水,拟按要求建设中水回用设施,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装置处理后,废水参照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 2024)表 1、表 2 标准。

(二)在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排气筒设置及高度等符合《报告表》要求。打磨、焊接、喷砂工序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1 中相关标准;淋漆、喷漆和烘干工序、喷粉及固化工序中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表 1 中相关标准;烘干、固化采用天然气燃烧提供热源,天然气燃烧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 1 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危废仓库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 1 的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 1 及表2 中相应的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SO2、NOX 及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3 标准。厂区内总悬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表 3 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 3 中标准限值。(三)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其中南厂界靠江海西路一侧距离 12m,江海西路为城市主干路,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标准。(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六)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公示时间: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10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818702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