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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海安高新区党工委 文号: 海高新委〔2014〕61号
成文日期: 2014-08-28 发布日期: 2014-08-28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善行义举榜”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善行义举榜”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海安高新区党工委 发布时间:2014-08-28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高新委〔2014〕61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善行义举榜”
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党委、各党(总)支部:
现将《关于在全区开展“善行义举榜”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海安高新区党工委
2014年8月28日
 
 
抄  送:海安县文明办,存档。
海安高新区办公室                                                                                                                                                                                                                                                       2014年8月28日印发
 
关于在全区开展“善行义举榜”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中宣部《加强先进典型学习宣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方案》精神以及海安县文明办有关要求,海安高新区党工委决定围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在全区开展以“仁、义、诚、敬、孝”为主要内容的“善行义举榜”建设,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为目的,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作用,宣扬好人好事,展示善行义举,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形成“人人做好人,好人做好事,好事就上榜,好人有好报”的良好风尚,全面提高公民道德水平,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加快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立榜分类和评选标准
“善行义举榜”共分助人为乐“仁德”榜、见义勇为“义德”榜、诚实守信“诚德”榜、敬业奉献“敬德”榜和孝老爱亲“孝德”榜五大类,定期开展评选活动,评选出的先进典型通过“善行义举榜”进行集中展示宣传。
助人为乐“仁德”榜: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义德”榜: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诚德”榜: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敬德”榜: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孝德”榜: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三、建榜要求
全区各街道、各村(居)、企业、学校和窗口单位要在显著位置建立“善行义举榜”,高质量、高标准设计制作。集中宣传身边典型,展示干部群众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涌现出的凡人善举和高尚情怀,弘扬社会正气,提升群众素质。
1 .范围和时间:在全区各街道、各村(居)、企业、学校和窗口单位设立“善行义举榜”,宣扬好人好事,展示善行义举。“善行义举榜”每季度公布一次上榜人名单事迹。
2 .位置要求:“善行义举榜”应设置在各街道、村(居)、企业、学校和窗口单位的出入口、社区广场、文体活动中心等显著位置。
3 .外观要求:“善行义举榜”应大方、醒目、庄严,大小、材质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来确定,样式可借鉴区宣传科下发的模版(另行下发),确保美观、实用、牢固。
4 .管理维护:“善行义举榜”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对内容进行更新,材料要坚固耐用,要确定专门人员负责管理维护,并保持整洁卫生。
5 .规范程序:要坚持群众推荐上报、定期开展评议活动、积极选树先进典型、集中上榜展示的活动流程,择优推报参加上级各类先进典型的评选活动。要严格审查,对每一期上榜者认真调查核对,确保张榜内容准确无误、群众认可。
四、活动流程
一是设立道德评议会。各街道、村(居)、企业、学校和窗口单位要成立“道德评议会”,定期评议优秀典型。“道德评议会”成员要由班子成员或分管领导牵头,组织若干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和部分职工、居民、学生代表等组成。
二是组织开展评议活动。各街道、村(居)、企业、学校和窗口单位要依托本机构的“道德评议会”,每季度开展一次先进典型评议活动。
三是定期展示优秀典型。对评选出的先进典型及时在“善行义举榜”上进行集中展示,上榜人员名单要由立榜单位基层党组织负责把关。通过集中展示,让典型走出来,成为人们学习的榜样。
四是建立工作台账。要建立完善“善行义举榜”工作台账和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其内容主要包括“道德评议会”组成、道德评议记录、评选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介绍、对先进典型的表彰奖励情况和每期“善行义举榜”的材料、照片、上榜人数统计资料等内容。
五、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建设。各街道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善行义举榜”的重要性和意义,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建立联席会议、督导落实、定期通报等制度。各街道要牵头组织好、指导好建榜工作,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标准,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分类实施,强力推进,把建立“善行义举榜”与创建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结合起来,推动形成常态化工作制度。
  2.大力宣传推广,营造浓厚氛围。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最大限度地扩大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努力提高全社会的善行义举意识。采取悬挂宣传标语、专题讨论等形式,教育和引导人们从自身做起,让践行善行义举成为自觉行动。加大典型宣传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追求真善美、弘扬主旋律良好氛围。
   3.强化监督考核,完善机制建设。各街道要对辖区范围内“善行义举榜”建设情况定期检查监督,严格考核奖惩。各街道、村(居)、企业、学校和窗口单位等,要成立道德评议委员会,定期开展道德评议活动,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制定“仁、义、诚、敬、孝”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及时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 .做好示范建设,务求活动实效。各街道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就某一先进类型重点设榜,如企业、窗口单位可突出做好敬业奉献类型评选,各街道、村(居)、学校可结合实际重点抓好孝老爱亲、助人为乐等类型设榜,以点带面,真正让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5 各街道务必于9月20日前报送本街道“善行义举榜”建设工作进度统计表和属地村(居)、企业的“善行义举榜”图片或电子版。上述材料均报送至高新区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