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自然资源局竞争性谈判文件2020年1-7月份不动产扫描
来源: 海安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11-16 14:41 累计次数: 字体:[ ]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海安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1-7月份不动产扫描

项目编号:hazrzyjzfcg20201106

海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16日

目录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

第二部分:谈判须知

第三部分:谈判内容及说明

第四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

海安市自然资源局对2020年1-7月份不动产扫描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文件编号:hazrzyjzfcg20201106

二、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2020年1-7月份不动产扫描

2、交货日期及成果要求:2020年12月10日

3、付款方式:扫描结束验收合格后付款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法定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的证明材料至少三个月);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后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谈判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可自海安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或联系采购单位并要求提供招标文件。

五、谈判文件的递交

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1月20日9:30~10:00(北京时间)。

谈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0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海安市江海东路22号(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人:江霞

联系电话:0513-88917360

办公地址:江苏省海安市江海东路22号

  系统用江苏激扬软件系统;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登记材料的档案整理、修复、著录、数字化工作。包括:整理(含前期检查、整理、排序、装订、盖盒),著录(含登记材料目录完善、封皮打印),卷内目录录入,数字化(含修复、扫描、制作、质检、校验、数据挂接、软件开发、备份、上架)等;供应商须提供登记材料档案加工平台,相关硬件设备;加工数量:约11500卷、卷内97500条、41万页,总价198000元。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按实结算。供应商报价应以不高于整理(包含盖盒)单价每卷4.7元,著录、封皮打印不高于每卷1元,卷内目录每条著录不高于0.25元,数字化及入库单价不高于每页0.26元(按A4幅面折算)测算。所报总价以不高于以上单价乘以暂估加工数量为准,最终结算价格不得高于供应商中标总价。

第二部分谈判须知

一、总则

(一)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我单位组织的本次谈判活动。

(二)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凡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作为邀请对象参加谈判。

(三)无论谈判结果如何,参加谈判单位自行承担所有参与谈判的费用。

(四)本次谈判活动及其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五)参加谈判单位一旦参加谈判,即被视为接受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和规定。

(六)联合投标的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未尽事宜可在采购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之全部内容。

(二)参加谈判单位应认真阅读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在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中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参加谈判单位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谈判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参加谈判单位承担,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将作为重大偏差处理。

(三)参加谈判单位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点,需要我单位进行澄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单位,且不得迟于谈判日2天前使我单位收到,我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四)谈判开始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我单位均可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修改,文件的修改内容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单位,修改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一样,对参加谈判单位具有同等约束力。

(五)为使参加谈判单位有足够的时间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充要求修正谈判响应文件,我单位有权决定推迟谈判日期,并将此变更内容通知被邀请单位。

(六)参加谈判单位若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谈判截止日2天前提出书面质疑。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的谈判单位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开始后不再受理针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相关投诉和质疑。

三、谈判文件

(一)参加谈判供应商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二)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谈判响应文件应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使用公制。

(三)参加谈判供应商报价应以人民币为报价单位。谈判报价明细表应详细报列谈判文件所确定的标的物清单,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标的物主体及附件的品牌、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家、货物单价及总价、货物的包装、运输、验收合格、移交前的风险费用、调试及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的明细。还可以报列优惠条件,优惠条件应做说明。谈判文件中的报价只允许是一个,总价与分项价格不符时,以分项价格为准。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

1.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B.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的谈判承诺函;

C.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参加谈判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D.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E.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F.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谈判报价明细表;

3.针对谈判需求作出的响应性文件。

4.其他应说明和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5.谈判响应文件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

6.谈判响应文件的每一项内容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谈判响应文件组成部分中如竞争性谈判文件已给定格式的,参加谈判供应商应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确需要更改时,须另行制作偏离说明,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8.谈判响应文件不应涂改、增删或潦草,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

9.谈判响应文件应统一使用A4纸。

10.谈判响应文件份数为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谈判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含多标段的项目还需加注“标段号”,副本与正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参加谈判供应商应自行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标段号”字样。标明谈判主持单位,谈判项目名称和谈判单位名称,并在密封袋上封口处加盖谈判单位公章。参加多标段谈判的必须将谈判响应文件按标段分别进行密封和递交。

11.一经谈判开始,无论参加谈判供应商是否成交,谈判响应文件一概不退还。

12.谈判程序

(1)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了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方可以参加谈判。我单位不接受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一般为3人以下,参加谈判的法人代表或其有效的授权人应当参加。在谈判报名登记处领取候谈序号。

(3)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后(即谈判开始后)至相应项目谈判结束前,不得擅自离开候谈室,且相互间不得交谈和接触。

(4)工作人员在谈判截止时间后,将所有谈判响应文件送达谈判室。

(5)谈判小组首先应对谈判文件进行审核确认。

(6)谈判小组对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评审,确定不少于三家符合格条件的供应商进入谈判程序。

(7)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就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和价格进行谈判,谈判的轮次由谈判小组决定。

(8)谈判中,供应商应当按谈判小组的要求对谈判响应文件作出解释或者澄清,解释或者澄清将作为响应文件的部分。

(9)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不能最终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的,可以退出谈判程序,采购单位应当退还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

(10)谈判小组制定一个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最优方案,或直接根据响应性文件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最后报价。

13.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盖章的;

(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时间送达的。

1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未按竞争性谈判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谈判保证金的;

(2)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仅审查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终止,无成交供应商:

(1)所有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被谈判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所有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

四、谈判保证金

(一)未成交的参加谈判供应商谈判保证金谈判结束后退还,但不计利息;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谈判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下列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参加谈判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未按要求参加谈判的;

2.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

3.其他经谈判小组、我单位或谈判监督人认定违反谈判活动规定,对本次谈判活动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

五、谈判有效期

有效期为谈判结束后30日。

六、谈判

(一)我单位按本次谈判活动规定的谈判时间、地点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谈判,参加谈判供应商派代表(限3人以下)参加谈判,且须准时参加,否则谈判无效。

(二)谈判开始前,先由监督人员审查参加谈判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密封合格,是否提交了谈判保证金,谈判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等。

(三)谈判主持人当场宣布参加谈判供应商名称、谈判响应文件初审情况以及我单位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由工作人员做好现场记录。

(四)谈判小组由相关专家和买方代表组成,由我单位局党组确定。

(五)谈判小组负责对谈判文件中技术标部分进行审查,主要审查谈判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是否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实质性响应即谈判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条款、条件、规格、技术要求,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质,或限制了需方的权利和我单位的有关规定。

(六)判断谈判响应文件的响应与否的依据是谈判响应文件本身,以及参加谈判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需澄清的内容在谈判现场作出的承诺或说明,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七)谈判小组在对谈判中响应文件审查的基础上,进行评估、比较,并对谈判响应文件中有疑问的地方向参加谈判供应商代表进行询问。

(八)接受询问的谈判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我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答和澄清,但解答或澄清不得超过谈判响应文件承诺的范围或改变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采购单位相关需求发生变更的除外)。

(九)重要的澄清应是书面的,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谈判结束时应作出最终报价承诺。

(十)谈判小组成员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判。

(十一)谈判过程的保密:

1.在宣布成交供应商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谈判响应文件和成交人等有关信息,均不得泄露给参加谈判供应商或与谈判无关的人员;

2.谈判过程中,参加谈判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过程,否则将被取消谈判资格。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为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本次采用最低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一)谈判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对参加谈判供应商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谈判过程相互约定的内容进行最终评定,并按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侯选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推荐。

(二)谈判结束后,我单位将公布所有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宣布成交单位或成交候选单位排序。

(三)我单位不保证报价最低的谈判供应商一定能成交,对参加谈判供应商成交与否不作任何解释。

(四)我单位根据谈判小组的意见,有权决定是否一次性确定成交供应商,也不排除多次多轮谈判的可能性。

(五)如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或实质性响应谈判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单位可以要求重新组织谈判或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申请采用其它采购方式,无论结果如何对参加谈判单位的所产生的费用不予负责。

(六)我单位在谈判结束,授标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力。在向参加谈判供应商确认成交时,我单位有权变更采购数量和服务的内容,有权决定参加谈判供应商谈判的标的物全部或部分成交。

(七)我单位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谈判的权力。当出现损害国家利益情况时,我单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说明原因。

(八)我单位对未成交的谈判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八、谈判监督

海安市自然资源局将视情况派员对谈判全过程进行监督。

九、合同签订

(一)成交人应在指定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人的谈判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及附件。

(三)成交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我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谈判保证金。我单位可将次低报价谈判供应商定为成交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四)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须经审核盖章后生效。

(五)成交方不按其承诺履行义务,我单位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十、违约责任

(一)成交人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每日0.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成交人所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数额,另外,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履行。

(二)采购人延期付款时(有正当拒付理由者除外),应向成交人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按逾期总天数每日0.3%的标准计算。

第三部分谈判内容及说明

我单位对2020年1-7月份不动产档案扫描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谈判内容

项目名称:2020年1-7月份不动产档案扫描项目。

二、服务项目明细等三、相关服务成果提供及要求等:

  系统用江苏激扬软件系统;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登记材料的档案整理、修复、著录、数字化工作。包括:整理(含前期检查、整理、排序、装订、盖盒),著录(含登记材料目录完善、封皮打印),卷内目录录入,数字化(含修复、扫描、制作、质检、校验、数据挂接、软件开发、备份、上架)等;供应商须提供登记材料档案加工平台,相关硬件设备;加工数量:约11500卷、卷内97500条、41万页,总价198000元。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按实结算。供应商报价应以不高于整理(包含盖盒)单价每卷4.7元,著录、封皮打印不高于每卷1元,卷内目录每条著录不高于0.25元,数字化及入库单价不高于每页0.26元(按A4幅面折算)测算。所报总价以不高于以上单价乘以暂估加工数量为准,最终结算价格不得高于供应商中标总价。

对应服务项目要求全部响应

四、付款方式:

验收通过后付全部款

五、交货地点:海安市自然资源局

六、验收标准及要求:

1、目录以及影像

2、扫描完整,不能漏页

3、入库

附件1:

谈判承诺函

海安市自然资源局:

我们已收到你们的关于2020年1-7月份不动产档案扫描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仔细阅读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谈判,并作如下承诺:

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谈判标的物的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明细见《谈判报价明细表》。

2.如果我们的谈判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义务。

3.我们愿意提供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4.我们同意你们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同时认为较低的报价和较高的优惠比例是成交的重要选择标准,但不是唯一的选择标准。

5.我们愿意遵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同时承担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对成交人规定的各项责任。

6.我们所作的针对该项目的谈判响应文件在谈判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对谈判小组所作的需求变更我单位将作出相应更改和变动。

7.我们愿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元的谈判保证金。

8.如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愿意将谈判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如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或不按规定签订合同,保证金愿被贵单位没收。

9.有关谈判事项的函电,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单位:邮编:电话:

联系人:地址:

谈判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2:

参加谈判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海安市自然资源局:

我公司愿针对2020年1-7月份不动产档案扫描项目进行谈判。谈判文件中所有关于谈判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不实,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谈判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海安市自然资源局: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地址特授权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的谈判,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

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谈判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签字):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响应谈判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4:

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注:1、以上表应针对所报分类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进行详细填写;

2、以上均为项目的整体报价;

参加谈判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工程量类项目依清单或图纸报价应详列明细、服务项目报价依要求列报)

附件5:

承诺书


海安市自然资源局:

我方愿响应你方年月日发布的:

项目(项目编号:)采购公告,参与采购,并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及附属机构,非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磋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公章:

邮政编码:日期:

联系电话:

附件6: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海安市自然资源局: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

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