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2022年度第7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来源: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12-07 09:21 累计次数: 字体:[ ]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安市2022年度

第7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海安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南通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市呈报的(海安)地呈字〔2022〕第7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位于城东镇洪旺村、品建村、施秦村的共计0.8664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0.7921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8664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8664公顷。

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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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海安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