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规划局2023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来源: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8-06 09:36 累计次数: 字体:[ ]

1.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夯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根基,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管护制度,压实区镇管护主体责任。探索转变指标供应机制,建立区镇、部门土地指标“用”与“源”挂钩制度、指标款预交制度和指标储备制度。围绕今年增减挂钩项目1500亩、占补平衡项目1000亩任务,加快推进土地复垦工作,充分挖掘补充耕地后备资源。

2.高效保障项目用地需求。积极与区镇、发改、住建等部门做好衔接,根据2023年度省市县重大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分析各项目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积极争取南通市级统筹国家计划指标,为省市县重大项目用地提供“保姆式”服务。

3.序时推进各类规划编制。根据省市统一要求,完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成果,做好自然资源督察整改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序时开展我市详细规划编制,划定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先行开展重点区域详细规划编制。指导区镇同步来自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落实市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等约束性指标,做到镇级详细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无缝对接。

4.全力盘活闲置低效用地。按照《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住宅用地拟出让清单(2023年第一期)》计划,做好优质重特大项目土地供应和服务保障,规范组织经营性用地上市。围绕全年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000亩、盘活闲置低效用地2000亩任务,继续做好全市项目用地提质增效工作。实行增存挂钩,加大批而未供处置力度,完善批后监管机制。整合利用零星土地,统一规划,连片开发,合理布局,配套共享。

5.打造便捷高效营商环境。贯彻落实集成创新持续提升“万事好通·海心安”营商环境88条,成立企业服务专班,按照“服务前置、主动上门、帮办代办、送证上门”模式,帮助企业打通办证“堵点”。深化不动产登记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动不动产登记“网上办”,努力实现不动产登记“不见面审批”,常态化开展“交房(地)即发证”模式。拓展“一人办”系统接口,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实现不动产登记“一人办”全业务受理。加快推进安置房转移登记,做到“应登尽登”。

6.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以打造“法源惠通”品牌为抓手,着力构建厚植“为民情怀”法治建设体系,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和法治培训,进一步提高应诉能力,不断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加强部门整体联动,深入推进“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巩固提升年”和进京访突出矛盾“百日会战”活动,着力化解一批遗留积案。

7.持续推进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加大日常执法巡查、监管,对新增违法用地行为做到“零容忍”,坚决消除违法状态;落实南通市委主要负责人专题会议精神,全力推进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力争6月底前完成2021年耕保督察整改,8月底前2022年耕保督察整改率达60%,确保按上级序时完成整改任务;强化案卷法制审核力度,进一步提高案卷质量;加强执法人员纪律建设,对应发现未发现、应制止未制止、应报告未报告的、倒查相关人员责任;贯彻落实“严起来”要求,联合纪委、检察院等部门,筑牢联防联控联治机制。

8.有序推进绿化造林和浒苔防控工作。树立“林长制+”的工作思路,每月出台《海安市林长制工作简报》,交流区镇工作动态。完成更新造林3800亩,抚育林6000亩任务,重点围绕项目用林要素保障,全面推进林地边界管理、森林防火、病虫害以及林业安全等工作;积极开展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工作,持续跟踪海洋督察及历史遗留问题整改,争取项目用海审批取得突破。

9.积极推进各类确权登记和基础测绘工作。持续跟踪2022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国家检查意见,统筹安排2023年日常变更工作;在完成农房登记扫尾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日常登记机制;在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成果应用的同时,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日常更新,稳步消化化解少数难点问题,确保成果现势性;与农业农村局建立日常登记共享机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完成“海安市富硒土地资源调查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验收,推进海安实景三维模型江苏建设试点及成果应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区域评估查询工作,稳步推进“多测合一”改革工作。

10.科学推进土地储备工作。做好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升级试点工作,优化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运转流程和运转效率,进一步推动国有建设用地“储供”闭环管理。及时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衔接,加速推进海安市土地储备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海安市土地储备适宜性分析和土地储备潜力规模评价。扎实做好土地储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行为和资金使用管理。开展低效闲置工业用地收储,为全市建设用地供应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