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
来源: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1-10 09:34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2年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今年以来主要成绩和亮点工作

海安市被省政府办公厅表彰为“2021年度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成效好的地方”,被省自然资源厅评为“2021年度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市、区)”,获25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被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确认为“中国纺织产业基地市”;海安市(纺织产业培育办公室)获中纺织“产业集群先进推进机构奖”;海安市土地利用“五化并进”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高分通过国家验收,研究刊发江苏省级地方标准1个、南通市级地方标准2个,获江苏省质量强省奖补专项资金奖励30万元。海安市(白甸镇)获评2022年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单位,获200万资金奖励。我局被南通市委、市政府评为“南通市文明单位”;被省自然资源厅评为“2021年度全省系统信访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成绩优秀单位”;浒苔绿潮联防联控成效显著,获省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表扬;圆满完成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项目”,切实提升群众便捷体验感。

二、2022年各项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全面做好耕地保护工作。高效实施完成占补平衡项目、增减挂钩项目。高质量完成2021年度变更调查耕地“进出平衡”问题整改,实现我市耕地“进出平衡”且有结余。及时足额分解省市下达耕地保护任务,签订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全年未发生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案件。

2.统筹推进各类规划编制。编制完成我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并获自然资源部批准。完成我市2022年度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海安市立发集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海安黄海大道南侧区域HHDD01单元02街区详细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全覆盖”,全市应编尽编194个行政村取得市政府批复。建立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

3.高效盘活闲置低效用地。坚持“以亩产论英雄”,率先出台《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实施办法》,向土地存量要发展增量,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工业用地绩效评价,老旧园区、村镇集中区提升改造,完善资源配置及开发利用机制。摸排历年闲置和用而不足土地,建立闲置和用而不足土地项目库1360亩。完成“十四五”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并验收。

4.持续强化违法用地整改。完成部省下发卫片疑似图斑52批次举证核查工作;2022年卫片执法中,已整改到位4宗;“三年综合整治”全部整改到位;“清零行动”已整改到位30宗,整改率超80%。将违法用地巡查和实时监管相结合。

5.做好涉地信访维稳和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自然资源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排查重点疑难案件,实行领导接访和包案制。制定我局《十四五法治建设规划》《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组织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配合市人大开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执法检查,全方位、多层次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五进”“送法下乡”等系列活动。

6.全力保障重大项目用地。今年共组卷并获批23个批次;完成补偿安置办结土地征收58个项目。完成我市5个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并取得省政府批复。组织申报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江苏沿海输气管道工程项目、临海饮江工程项目用地预审,并取得省厅批复。建立“项目服务专班机制”,服务新开工重特大项目用地25宗,3个省级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到位。

7.质效同步推进确权登记。完成国家下发我市7038个年度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的举证和上图工作。完成我市农房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底数更新数据核实确认,高分通过省市验收并完成数据汇交。配合完成新通扬运河、小洋口国家海洋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完成墩南河等18条195公里河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簿前主体性工作。

8.规范土地储备工作。编制完成2022年度海安市土地储备计划(含三年滚动计划)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平稳推进国有建设用地“储供”闭环管理;按序时推进土地储备规划(2021-2035年)编制。完成全市收储改制国企土地资产现状核对、清查工作,并对资产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有序推动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试点运行工作。

9.稳步推进土地出让。编制完成我市《2022年土地年度供应计划》文本并报批、公示。今年出让各类土地106宗。其中:工业用地43宗;经营性用地30宗。稳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完成自然资源实物量清查和经济价值估算成果,通过省级验收报部。完成2021年公示地价更新形成更新成果并通过上级部门组织的验收。完成2022年度工业企业用地更新调查。初步形成海安市园林草分等、定级和公示地价体系初步成果。

10.扎实推进绿化造林。全面推行林长制,建成市镇村三级林长制体系。今年完成保护省级公益林16800亩,实施低效林改造和退化林修复3800亩,净增造林200亩,建成省级绿美村庄5个。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和森林防火专项整治。落实落细里下河湿地公园和沿海滩涂自然保护区等相关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

11.切实加强浒苔联防联控。今年提前完成紫菜养殖企业筏架以及相关配套网帘、缆绳的回收任务,开展潮沟驻守和前置打捞,并做好防藻新工艺新材料PVC覆塑缆绳的推广、发放工作。着力推动“未批先填”类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审查,完成全市海洋经济活动单位名录更新,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及海洋尺度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工作顺利通过验收。

12.全面提升营商环境水平。落实营商环境“万事好通66条”“海心安68条”,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压缩登记时间、减少登记材料。全域实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抵押登记等业务线上“通城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完善“上门办、集中办、加时办”服务制度,常态化“交房交地即发证”服务。推进土地首次登记“缴费完税即发证”,制定出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土地首次登记“零材料”办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13.做好地质矿产和测绘管理工作。全面开展“拉网式”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时完善、更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隐患点管理数据库,制定下发《关于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实现我市建设用地地灾危险性免费评估查询全覆盖。开展测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各类测量标志点排查和数据上报工作。配合我市开发区、高新区区域(地块)取得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告书。省厅地勘资金项目“海安市富硒土地资源调查与开发利用示范”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2022年海安空间地理信息库建设项目”,为智慧海安提供更为坚实的空间地理信息服务。

14.党建融合塑清风自然形象。围绕“党建引领 点‘绿’成金”书记项目,创新开展“三会一课”,与书香机关、道德讲堂、我们的节日、学雷锋、植绿护绿、疫情防控、喜迎二十大等活动相结合,开展系列走“新”更走“心”的活动,受到各界好评。持续巩固“清风自然”成效,制定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实施意见等;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开展“5.10”“廉政算账月”等系列主题活动;贯彻落实“自然惠企26条”,制定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抗疫情促发展助企纾困的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提升全系统服务保障水平和廉洁自律意识。

三、2023年总体思路和重点举措

1.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夯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根基,完善耕地“进出平衡”制度,压实区镇管护主体责任。探索转变指标供应机制,建立区镇、部门土地指标“用”与“源”挂钩制度、指标款预交制度和指标储备制度。持续推进占补平衡项目、增减挂钩项目。

2.高效保障项目用地需求。积极与区镇、发改、住建等部门做好衔接,认真梳理2023年度重大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分析各项目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积极争取南通市级统筹国家计划指标,为我市申报省、市级重大项目提供用地“保姆式”服务。

3.科学推进各类规划编制。根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完成市域国土空间规划和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做好2023年度我市国土空间规划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围绕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制定城市更新和土地开发利用计划,加快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完善“五级三类”规划体系,推进中意生态园、科教新城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做好西大街开发与保护利用,统筹推进交通、地下综合管线、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等专项规划编制。指导各镇编制完善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加快建设县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4.全力盘活闲置低效用地。坚持“以亩产论英雄”,强化工业企业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促进低效闲置土地盘活利用,持续推进盘活闲置低效用地。实行增存挂钩,加大批而未供处置力度,完善批后监管机制。整合利用零星土地,统一规划,连片开发,合理布局,配套共享。

5.有序推进土地上市工作。科学编制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增强土地调控和平抑市场能力。继续稳妥审慎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6.打造便捷高效营商环境。贯彻落实“自然惠企26条”,成立企业服务专班,按照“服务前置、主动上门、帮办代办、送证上门”模式,帮助企业打通办证“堵点”。深化不动产登记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动不动产登记“网上办”,努力实现不动产登记“不见面审批”,常态化开展“交房(地)即发证”模式。拓展“一人办”系统接口,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实现不动产登记“一人办”全业务受理。

7.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以打造“法源惠通”品牌为抓手,着力构建厚植“为民情怀”法治建设体系,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和法治培训,进一步提高应诉能力,不断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加强部门整体联动,巩固“自然资源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成果,继续推动遗留问题的逐步化解。

8.扎实推进违法用地整改。建立销号制度,推进存量问题清零。加强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建设,压紧压实区镇、街村、部门责任,抓好南京督察、南通巡察、乱占耕地建房补充摸排、清零行动扫尾工作及部、省卫片图斑整改工作,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重点遏制新增违法用地,筑牢联防联控联治机制。

9.有序推进造林绿化和浒苔防控工作。2023年,高质量、常态化推进林长制建设,计划低效林改造和退化林修复3800亩,新建省级绿美村庄2个,改造提升省级绿美村庄1个;继续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和森林防火专项整治。积极开展2022-2023年度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工作,争取项目用海审批取得突破。

10.积极推进各类确权登记和基础测绘工作。做好2022年度变更、日常变更、国土空间监测相关工作。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在数据库汇交通过的基础上,开展登记成果“回头看”,完善形成“一宗一档”并及时移交验收。建立常态化更新机制,依申请做好日常登记工作。完成“海安市富硒土地资源调查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验收,推进海安实景三维模型江苏建设试点及成果应用,积极申报2023年度省地质勘查项目、矿地融合试点项目。

11.科学推进土地储备工作。做好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升级试点工作,优化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运转流程和运转效率,推动国有建设用地“储供”闭环管理。及时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衔接,加快推进土地储备规划编制。扎实做好土地储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开展海安市土地储备适宜性分析和土地储备潜力调查,推进土地储备规划编制,开展低效闲置工业用地收储,为全市建设用地供应提供保障。

12.构建党建融合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压实和传导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持续正风肃纪;促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系统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以中国式现代化为指引,聚焦“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目标,将“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贯穿资源规划管理全过程,不断丰富“党建引领 点‘绿’成金”书记项目内涵,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