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工作总结
来源: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01-05 06:55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工作总结

一、今年主要成绩和亮点工作

海安市被省自然资源厅表扬为“2020年度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资金奖励地区”,获200万资金奖励;雅周镇获2021年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单位和省级苗木特色镇;大公镇群益村和雅周镇东楼村获批省级苗木特色村建设试点。我局被南通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20年度南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暨决战“过万亿”先进集体;被省自然资源厅通报表扬为“2020年度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成绩突出单位”、“2019-2020年全省自然资源信访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同时,今年顺利完成滨海新区(角斜镇)、李堡镇2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

二、2021年各项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积极组织实施增减挂钩、占补平衡等土地整治项目。今年我市增减挂钩任务为5000亩,已实施完成农用地5790亩,其中:正在建库的1981亩,待入库3133亩,工矿废弃地复垦676亩。占补平衡任务为2000亩,已入库实施面积为2394亩,其中:2021年已建库新增耕地1844亩,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1%新增耕地已建库550亩,待南通组织验收“旱改水”整治项目任务为2000亩,已于去年提前完成实施,今年4月通过南通验收,确认新增水田面积1119亩。同时,完成历年已验收挂钩地块被房屋等占用问题整改。

2.高品位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目前,正在对“三线”划定进行完善,深化相关专题研究,优化城区用地布局,并根据部、省厅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试划成果已报省自然资源厅。我市已向南通市局申请20000亩流量指标,并报省自然资源厅批准。《海安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优化调整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海安市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已专题向市主要负责人汇报。开展高铁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立发老集镇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完善西南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并序时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已形成初步方案。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已完成深化设计,镇国土空间规划已招标确定设计单位。174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方案(其余35个为搬迁撤并类村庄)已完成规划公示和村民代表大会审查工作。2021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海安市城市规划展览馆”于7月2日正式开馆。

3.加快推进“退二优二”,全力盘活闲置低效用地。今年盘活闲置考核任务3000亩,我市通过各级政府平台储备、司法拍卖、转让房地产和股权转让等方式盘活闲置低效用地64宗3643亩,已通过南通市项目办验收确认。全面加强对企业用地的绩效评价,切实做好“退二优二”工作,对新上项目严格把关,确保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4.做好2021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按要求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用地整改。2021年度部省共下发我市卫片图斑865个12935.6亩,其中部综合监管系统7批次314个7275.3亩,省“日监测”卫片11批次551个5660.3亩。共认定违法用地5宗50.49亩,其中:1宗已拆除,2宗已报省待批,1宗已完善征地前期资料;其余待调整规划后完善用地手续。在全市多形式、多途径广泛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宣传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成立联席会议,通过督查、抽查,召开会议等多种途径全力推进摸排工作,统筹安排时间节点,按时保质完成部、省下发疑似图斑的内外业核查、举证。截至目前,全市已整改到位的产业类图斑175宗262.64亩。

5.持续跟踪海洋生态红线调整工作。我市原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为老坝港旅游休闲娱乐区,保护类型为重要滨海旅游区,管控类别为限制类红线区,面积13.83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目标为典型海洋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古迹。现调整至海安市海域最东侧,北至安台线,南至安如线,总面积不变,生态保护目标调整为典型海洋自然景观。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关于呈报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和自然保地整合优化预案的报告》(苏自然资发〔2021〕14号),我市上报的海洋生态红线调整方案已通过省级同意,目前已报国家待批。

6.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此项工作 涉及我市为海安沿海滩涂自然保护区和里下河省级湿地公园两个区域。按照国家、省和南通市相关要求,对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和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期有关工作的函》文件精神,我局已围绕两个自然保护地撤销工作形成报告逐级上报,并持续跟踪。

7.土地报征总量力争全南通市名列前茅。今年以来,我市共有4个批次24个地块725亩用地获批,新增建设用地674亩,并取得2个项目省厅点供计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274.1亩)。科学编制海安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批20个片区,已通过省级8部门审查,确保11月底取得省批复。

8.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2021年,向上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7000万元;争取林业发展资金320.1万元,海洋补助资金670万元;争取地质勘查项目资金130万元;获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资金奖励地区奖励资金200万元。总计向上争取各类资金5320.1万元。

9.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我局牵头制定《海安市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及分工方案》、《海安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有序推进我市滨海湿地资源调查省级试点和集体经营性土地入市等领域改革试点。按照省、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部署,配合做好通榆河、北凌河自然资源所有权确权登记。强化指标市场化管理,建立并完善“挂钩拆旧储备库、用地规模库、计划指标库、占补平衡指标库”四大交易平台,对于指标不足或富余的区镇,鼓励其通过市级交易平台相互间进行购买或出售,提高区镇集约节约用地水平,进一步完善可持续生态保护机制。

10.完善集体土地征收办法,探索实施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配套制度。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和省、市新出台的一系列新政新规,我局主动与市发改、农业农村、人社等部门进行沟通,不断完善《海安市集体土地征收办法(试行)》,目前已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同时,我市被省自然资源厅确定为“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监管试点地区”和首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相关试点工作按要求开展并达到预期目标,完成并编制了海安版《建设用地标准》。

11.有序推进地块收储和土地出让,增强经营城市能力。科学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规划,规范低效闲置工业用地收储工作,按照土地储供联动和闭环管理的要求,做好自然资源部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升级的试点工作。完成“十四五”城乡低效用地调查入库工作,完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平衡表编制、“十四五”城乡低效用地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单位招标工作。

12.确保全年绿化造林任务。积极推进“林长制”建设,制定出台了《海安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全年净增造林面积500亩,低效林改造新造林面积750亩,基本建成5个省级绿美村庄。

13.积极开展浒苔防控工作。今年提前完成我市在两沙地区3家紫菜养殖企业9500台筏架以及相关配套网帘、缆绳的回收任务,并积极开展防藻新工艺新材料PVC覆塑缆绳的推广、发放工作,提前谋划拟定《2021-2022年度海安市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工作。

14.全面提升营商环境水平。围绕不动产登记“环节最少、材料最简、时间最短”目标,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实现存量房转移抵押合并办理和存量房缴费与登记一窗办结。增设综合自助申报智能终端,提供“全天候”服务,进一步完善“上门办、集中办、加时办”服务制度。常态化开展“交房(地)即发证”,截至目前,共办理交房即发证2106套,完成交地即发证163宗。

15.有序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围绕“11月底”基本完成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颁证,实现“应登尽登”的工作目标,多次召开推进会,持续高位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全市农村房地一体拟登记发证预估数18万宗,截至目前,全市已受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153080宗,受理率95.1%,已公示95762宗,公示率59.5%,已缮证34635宗,缮证率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