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总体思路和重点举措
1.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夯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根基,完善耕地“进出平衡”制度,压实区镇管护主体责任。探索转变指标供应机制,建立区镇、部门土地指标“用”与“源”挂钩制度、指标款预交制度和指标储备制度。持续推进占补平衡项目、增减挂钩项目。
2.高效保障项目用地需求。积极与区镇、发改、住建等部门做好衔接,认真梳理2023年度重大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分析各项目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积极争取南通市级统筹国家计划指标,为我市申报省、市级重大项目提供用地“保姆式”服务。
3.科学推进各类规划编制。根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完成市域国土空间规划和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做好2023年度我市国土空间规划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围绕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制定城市更新和土地开发利用计划,加快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完善“五级三类”规划体系,推进中意生态园、科教新城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做好西大街开发与保护利用,统筹推进交通、地下综合管线、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等专项规划编制。指导各镇编制完善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加快建设县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4.全力盘活闲置低效用地。坚持“以亩产论英雄”,强化工业企业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促进低效闲置土地盘活利用,持续推进盘活闲置低效用地。实行增存挂钩,加大批而未供处置力度,完善批后监管机制。整合利用零星土地,统一规划,连片开发,合理布局,配套共享。
5.有序推进土地上市工作。科学编制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增强土地调控和平抑市场能力。继续稳妥审慎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6.打造便捷高效营商环境。贯彻落实“自然惠企26条”,成立企业服务专班,按照“服务前置、主动上门、帮办代办、送证上门”模式,帮助企业打通办证“堵点”。深化不动产登记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动不动产登记“网上办”,努力实现不动产登记“不见面审批”,常态化开展“交房(地)即发证”模式。拓展“一人办”系统接口,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实现不动产登记“一人办”全业务受理。
7.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以打造“法源惠通”品牌为抓手,着力构建厚植“为民情怀”法治建设体系,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和法治培训,进一步提高应诉能力,不断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加强部门整体联动,巩固“自然资源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成果,继续推动遗留问题的逐步化解。
8.扎实推进违法用地整改。建立销号制度,推进存量问题清零。加强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建设,压紧压实区镇、街村、部门责任,抓好南京督察、南通巡察、乱占耕地建房补充摸排、清零行动扫尾工作及部、省卫片图斑整改工作,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重点遏制新增违法用地,筑牢联防联控联治机制。
9.有序推进造林绿化和浒苔防控工作。2023年,高质量、常态化推进林长制建设,计划低效林改造和退化林修复3800亩,新建省级绿美村庄2个,改造提升省级绿美村庄1个;继续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和森林防火专项整治。积极开展2022-2023年度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工作,争取项目用海审批取得突破。
10.积极推进各类确权登记和基础测绘工作。做好2022年度变更、日常变更、国土空间监测相关工作。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在数据库汇交通过的基础上,开展登记成果“回头看”,完善形成“一宗一档”并及时移交验收。建立常态化更新机制,依申请做好日常登记工作。完成“海安市富硒土地资源调查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验收,推进海安实景三维模型江苏建设试点及成果应用,积极申报2023年度省地质勘查项目、矿地融合试点项目。
11.科学推进土地储备工作。做好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升级试点工作,优化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运转流程和运转效率,推动国有建设用地“储供”闭环管理。及时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衔接,加快推进土地储备规划编制。扎实做好土地储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开展海安市土地储备适宜性分析和土地储备潜力调查,推进土地储备规划编制,开展低效闲置工业用地收储,为全市建设用地供应提供保障。
12.构建党建融合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压实和传导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持续正风肃纪;促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系统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以中国式现代化为指引,聚焦“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目标,将“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贯穿资源规划管理全过程,不断丰富“党建引领 点‘绿’成金”书记项目内涵,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