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局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全力以赴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来源: 海安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06-03 15:42 累计次数: 字体:[ ]

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是全面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农民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加快推进海安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完成2020年底前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颁证率达到90%以上、农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颁证率达50%以上的目标任务,海安局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全力以赴做好该项工作。

一要提强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重要性。2020年底基本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农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做好“三农”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发展,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作为。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按照上级要求,我局及时制定了《海安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紧扣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任务,倒排时间,实行台账式管理。提请市政府成立海安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海安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实施。要求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以我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为依据,由各国土所(分局)负责本辖区内农村不动产登记的受理、审核、登记、发证。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局确权登记科负责出台全市农村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政策和实施细则等指导性文件,对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部门协作。

三要强化保障措施,抓实抓细统筹推进。要求充分增强宣传保障,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区镇、村、组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同时要求各所(局)发挥各方力量,组织好村组干部参与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目前我局已组织完善各国土所(分局)农村不动产登记涉及的软硬件设施配置,就登记发证的设备、网络系统运行、岗位人员设定、场地布置等前期工作全面排查登记,近期局办公室和窗口将对准备情况现场组织查看,同时进行账号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