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5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谢红梅)
来源: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11-15 12:1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谢红梅)

谢红梅因保管不善,将海安房权证字第2008003885号房屋所有权证及苏海国用(2008)售(转)字第30290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座落:城东镇黄海大道(东)15号1幢503室)不慎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期限: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7日)




声明人: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