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2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薛晓梅)
来源: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0-22 09:26 累计次数: 字体:[ ]

薛晓梅因保管不善,将海安房权证字第2013008301号房屋所有权证及苏海国用(2013)售第6911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座落:海安镇中坝南路89号18幢2208室)不慎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