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1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庞益民,吉伯祥)
来源: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11-21 16:51 累计次数: 字体:[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庞益民,吉伯祥)


庞益民,吉伯祥因保管不善,将苏(2018)海安县不动产权第0007608号的不动产权证(坐落: 海安镇曙光东二路26号3幢1301室)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遗失作废。

(声明期限: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13日)



声明人:

联系方式: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