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坤森因保管不善,将苏(2022)海安市不动产权第0006772号不动产权证(坐落:海安镇隆安中路269号8幢203室)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遗失作废。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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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