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郑志阳)
来源: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5-13 09:35
累计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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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预告证明号20110048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 |
预告登记证明单 |
320621117200GB00037F00030027 |
海安镇中坝南路88号3幢1-702室 |
|
登记机构:海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