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吴桂鹏)
根据(2024)苏0613执20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原张超名下的位于城东镇长江东路2号D3室、D4室不动产权转移给吴桂鹏,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海安房权证字第2007005121号,苏海国用(2007)第X643号 |
张超 |
不动产权 |
城东镇长江东路2号D3室、D4室 |
公告单位:海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