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吴桂鹏)
来源: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3-31 16:28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2024)苏0613执20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原张超名下的位于城东镇长江东路2号D3室、D4室不动产权转移给吴桂鹏,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海安房权证字第2007005121号,苏海国用(2007)第X643号

张超

不动产权


城东镇长江东路2号D3室、D4室



公告单位:海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