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4不动产继承公示(刘小康)
来源: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1-14 11:28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于2024年11月14日出具的《继承不动产登记具结书》,该不动产由继承人刘群通过遗产继承所得。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60日(2025年1月14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海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海安市长江路108号一楼B区,联系电话:88820285)。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被继承人

继承人

房屋坐落

备注


苏(2023)海安市不动产权0029858号

刘小康

刘群

海安镇安平中路218号33幢405室

继承



海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