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公示(江苏邦利牧业有限公司)
来源: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11-23 16:19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联营公示(江苏邦利牧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政策规定,经海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计划将1宗集体建设用地进行联营,现将土地联营内容公布如下:

申请单位

位置

面积(m2

用途

规划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江苏邦利牧业有限公司

城东镇南阳村1组

5869

工业

不低于1.4

不低于45%

不高于6%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2月15日。

如有异议者,可与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联系电话:0513-88820285。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