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张云龙)
来源: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4-24 09:27 累计次数: 字体:[ ]

张云龙因保管不善,将苏(2017)海安县不动产权第0012676号不动产权证(坐落:海安镇安平中路218号30幢306室)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遗失作废。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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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