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公告(南通鹏盛置业有限公司)
根据(2024)苏0602执99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原南通鹏盛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李堡镇李堡人民路68号6幢402室不动产权转移给刘孝观,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明单,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苏(2022)海安市不动产权证明单第0008833号 |
南通鹏盛置业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 |
李堡镇李堡人民路68号6幢402室 |
公告单位:海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