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证明单遗失声明(海安县城东新农村安置房建设有限公司)
来源: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4-29 09:30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安县城东新农村安置房建设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苏(2019)海安市不动产权证明单第0001588号不动产权证明单(坐落:城东镇高庄路58号1幢2005室)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明单遗失作废。



声明人:海安县城东新农村安置房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