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0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丁春华,刘仁娟)
来源: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11-20 16:4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丁春华,刘仁娟)

丁春华,刘仁娟因保管不善,将苏海国用(2012)售第6586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座落:人民中路36号1303室)不慎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期限: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12日)




声明人:

2023年11月20日